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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環境基金在華確立唯一國家執行機構 對華援助額已達11億美元
新華社北京7月23日電(記者崔靜)全球環境基金(GEF)23日在北京與環保部對外合作中心簽署諒解備忘錄,批準其成為GEF全球第16家項目執行機構,這是中國也是亞洲地區首個且唯一一家獲得該資質的機構,將負責開發、執行、監管GEF的對華贈款項目。
環保部副部長李干杰表示,作為致力于全球環境治理的專門機構及當前唯一一個服務于多個環境國際公約的資金機制運行實體,GEF與中國開展了大量的合作項目,這些合作項目加強了中國履行國際環境公約的能力,引進了一批新技術和先進的管理機制,提高了公眾的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意識,為推動中國的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據財政部國際財經合作司副司長程智軍介紹,過去20多年來,中國以創始成員國、捐資國和受援國的身份,積極參加、支持GEF的發展,并與GEF開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截至目前,GEF總共支持了143個中國國別項目,涉及11億美元贈款,GEF還支持中國參與了44個區域和全球項目。
同時,中國也積極支持GEF發展。2014年,中國政府向GEF第六次增資捐款2000萬美元,比上期增長33%,在發展中國家捐資國中繼續名列第一。
環保部對外合作中心主任陳亮表示,作為GEF國家執行機構,該中心將充分利用其廣闊的環保對外合作平臺,結合對本國國情的了解、與各利益相關方聯系密切等自身優勢,吸收、引進先進理念,進一步吸引更多國內機構、社會團體及私營部門參與GEF項目,促進GEF國家主導原則的加強,促進GEF重點支持方向與中國國家優先工作的結合,推動實現中國環境保護目標與GEF2020戰略的雙贏。
據了解,GEF成立于1991年,其宗旨是與國際機構、社會團體及私營部門合作,協力解決環境問題,至今已確立了18家項目執行機構,世界銀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等均為其環境基金執行機構。
編輯:羅韋
關鍵詞:環境 中國 全球 執行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