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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會員”的“大建言”:8字“闖”進憲法宣誓詞
民建會員為完善憲法宣誓誓詞建言
原標題:民建會員為完善憲法宣誓誓詞建言
“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被納入誓詞內容
本月1日,新華社公布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決定》所附的宣誓誓詞為:“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
比照最初草案65字的誓詞內容,最終通過的誓詞全文70字中較為主要的改動就是將“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努力奮斗”修改為“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在誓詞中著重增加了“富強、民主、文明、和諧”8個字。記者從民建中央了解到,這個變動的主要依據來自民建會員的一份社情民意信息。
6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在北京開幕,在會議諸多審議事項中,有關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議案引起了民建陜西省委參政議政部部長楊允平的關注。楊允平結合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學習理解,與媒體公布的憲法宣誓誓詞(草案)相聯系,經過深思熟慮、反復比照,迅速起草了《對憲法宣誓誓詞(草案)的修改意見》的社情民意信息,建議把“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寫進憲法宣誓誓詞。
社情民意通過民建中央的反映渠道,迅速傳遞給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正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參加會議審議的辜勝阻十分重視這一建議,在對各國憲法宣誓誓詞、我國憲法和中共十八大報告等文本進行全面系統研究后,他在參加25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時,發言建議將憲法宣誓誓詞(草案)“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努力奮斗”改為“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國家而奮斗”。
辜勝阻的發言時特別強調了修改的三大理由:第一,人大選舉和決定的國家工作人員是依據憲法和法律行使國家權力的人員,應該為國家(草案是為事業)建設而奮斗;第二,“富強、民主、文明”是憲法規定的社會主義國家的建設目標,“富強、民主、文明、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方向,修改使宣誓有了明確的目標方向;第三,中共十八大提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富強、民主、文明、和諧”是從國家層面上提煉出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修改把核心價值觀的興國之魂融進了宣誓誓詞。
言之有據、言之有意,這些建議最終被采納,成為了最終確定誓詞中的內容。
從民建基層組織會員到民建中央副主席的“建言快遞”,迅速將社情民意轉化成為了會議發言,繼而在大多數人大常委會委員的贊同下通過成為誓詞的最終文本。一次看似形式簡單實則意義深遠的建言,體現了民主黨派成員為國進言的高度責任感,也檢驗出民主黨派通過社情民意建言渠道的通暢與高效率。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民建 憲法宣誓 富強 民主 文明 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