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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審核速度放緩 投行:整體節奏不受影響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后,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隨著6月30日這個年中時點的臨近,首次公開發行(IPO)審核發行節奏再度引發市場高度關注。尤其是在二級市場巨幅波動的背景下,IPO發行會否“變奏”?一時間市場猜測紛紛。
據證券時報記者了解,正因6月30日這個年中時點的臨近,IPO申報企業正面臨尷尬境遇。
一個尷尬是:如果某企業是按2014年年報遞交的IPO審核材料,那昨天(6月23日)就是該企業向發審委遞交材料的最后一天。
另一尷尬是:如果某企業已處在IPO排隊候審階段,那么再過7天,這家企業就必須在兩個月內補報2015年半年報,同時申請審核中止。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ipo審核速度放緩 投資銀行 審核放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