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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取消、下放和調整146項行政審批項目
新華社南寧6月20日電(記者 孫志平)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日前決定,取消、下放和調整146項行政審批項目。
此次共取消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機構資質認定、工程建設項目占用征收林地預審、防雷產品登記備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公務用車定編審批及公務用車定編證年審、行政事業單位賬戶設立審批、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核發等134項行政審批項目,下放或部分下放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審批、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批準、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植物采集證核發出售和收購審批等7項行政審批項目的管理權,調整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歇業登記和驗照等5項行政審批項目。
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要求,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下放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加強后續監管。對取消或不再列入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的行政審批項目,各級各部門不得再實施審批,也不得以備案、審查、核準等形式進行變相審批,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不再實施審批的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對下放管理層級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各級各部門要組織好上下銜接,及時制定、公布下放方案,明確下放事權范圍和管理層級,編制、修訂行政審批操作規范及其流程圖和辦事指南;要加強業務培訓和檢查指導,并將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確保調整下放到位、監管到位。
編輯:水靈
關鍵詞:廣西 調整 146項行政審批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