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要聞
“陳夏影案”再審檢方建議改判 家屬上訴申訴19年
原標題:“陳夏影案”再審檢方建議改判 家屬上訴申訴19年
陳夏影的父親(左一)、母親(左三)和黃興的弟弟(左二)來到福州中院。京華時報記者張淑玲攝
1996年4月,福建省福清市發生一起綁架殺人案,黃興、林立峰、陳夏影三青年被認定為嫌疑人。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福建高院曾兩次發回重審。2006年,福建高院第三次作出終審裁定,維持福州中院判決:黃興、林立峰判處死緩,陳夏影無期徒刑。法院判決后,三被告人及家屬多年申訴。林立峰于2008年在獄中病逝,黃興、陳夏影則至今仍在申訴。今年2月,福建高院發出該案再審決定書。
昨天,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福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審被告人黃興、林立峰、陳夏影綁架再審一案。出庭檢察官的檢察意見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改判。
□庭審
檢方提三點理由建議改判
昨日上午9時,庭審開始。據了解,上周五的庭前會議上,法院與黃興的律師劉志強、陳夏影的律師吳國阜等6名出庭的辯護律師達成了審理范圍限于綁架、不涉及非法拘禁,各方無新證據提交,不申請回避,不需通知新的證人、偵查人員、鑒定人出庭及關于非法證據排除問題的5點共識。
被關押了19年的黃興、陳夏影被解除了手銬。黃興看起來壯實高大,而陳夏影則稍顯瘦小,兩人都理著很短的頭發。與被關之前滿頭濃密的黑發相比,陳夏影額前的頭發脫落嚴重。兩人受審時,均辯稱自己和該綁架殺人案無關。
雖然庭審進行了多輪交鋒,但出庭檢察官最終的檢察意見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改判。檢察官認為,第一,更多客觀的、關鍵的證據缺失,這些有罪的供述前后矛盾。第二,該案事實不清,像指認3名被告人找人代寫的勒索字條的人、開貨車綁架唐明的柳州小貨車的司機等都找不到。第三,關于3人有沒有作案時間等證據,前后也是互不照應,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直至下午4時20分庭審結束,該案宣布將經合議庭合議后擇日宣判。
>>焦點1是否有作案時間?
法庭上,3名被告人有無作案的時間和空間、陳夏影和黃興在案發期間是否從深圳回到福清仍是該案再審的焦點。
圍繞該焦點,檢方出具了終審裁判中認定的該案事實的15組證據。檢方認為,盡管黃興、陳夏影及林立峰的父母提出再審,稱3被告人無罪,但3人均曾作出過有罪供述,且有多名證人也證稱,陳夏影、黃興兩人曾在案發期間從深圳返回福清,而有人證稱在唐明被綁架附近的小賣部旁,見過林立峰等人。
面對檢方的詢問,兩人均辯稱“從未參與過綁架案”。“案發時,我和陳夏影兩人正在深圳市寶安區,根本沒有犯罪時間,房東和附近居住的很多人都可以證實。”黃興說。陳夏影的回答和黃興相同。劉志強則提交了多名證人的證言,證明案發時3人均沒有作案時間和空間。
>>焦點2是否曾被刑訊逼供?
針對檢方關于“有罪供述”的詢問,黃興辯稱,在被公安抓后,自己經受了連續5天的拷打逼問,被逼按照公安畫好的“作案線路圖”和作案情節,做了有罪供述,其間自己曾被打得多次大小便失禁。陳夏影也稱自己被酷刑拷打,也曾在多次庭審中喊冤。
劉志強稱,多名證人作證,其原在公安機關的證言的取得,均為刑訊逼供的結果。律師們還指出,該案中,被告人的供述均是偵查人員采用暴力刑訊逼供的結果。劉志強辯稱,3名被告人根本無法構成綁架罪。他稱,勒索唐明父母的兩張勒索字條,經鑒定不是3人中的任何一個人所寫。
對于黃興和陳夏影所稱的曾遭刑訊逼供,3名出庭檢察官認為,原審判決的證據得到了印證,3名被告人的供述能互相得到印證,被告人是自己認罪的。
□現場
>>福州中院
眾安保人員駐守法院大門
昨天清晨,福州中院門口聚集了數十人,包括被告人親友和當地群眾。因旁聽席位有限,很多人被擋在了門外。
記者在現場看到,福州中院明顯加強了安保。10余位身穿反光條背心的安保人員站在大門外,一安保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平時并不這樣出勤。此外,還有多名法警在法院大門內外走動。福州中院大樓內部也明顯加強了安保,一樓四處都有法警走動,主要路口都有人站崗。
“陳夏影案”引發了當地群眾的關注,一名自稱家住在附近的中年男子向記者介紹稱,他很早以前就聽說過“陳夏影案”,幾天前他又在微博上了解到案件再審的消息,于是決定前來旁聽,“能夠見證19年前的案件再審及宣判,肯定會很有意義。”
雖然因法庭內的旁聽席位有限,很多群眾沒能申請到旁聽證,但在開庭持續一個多小時后,仍有數十名群眾聚集在法院門口遲遲不愿離開。
>>陳夏影母親
含淚稱19年終“盼到今天”
早上7時40分,陳夏影的父母陳煥輝、楊雪云及黃興的弟弟黃慶開車拉著裝有訴訟材料的拉桿箱,帶著律師團的成員,從福州中院斜對面的賓館出發,來到法院大門口。
“這是我19年來最高興的一天。”陳夏影的母親楊雪云向媒體記者及大門口的群眾講述著兒子的冤情,多次控制不住地流下眼淚,而陳煥輝則不斷地說著,“感謝律師們,他們為了平反做出了艱苦的努力。”兩人稱,自從5月7日福建高院召集律師們舉行庭前會議溝通開庭情況至今5天了,兩個人都沒怎么睡好覺,“激動得睡不著,
兩個人就一直聊,猜測開庭情況,兒子會不會當庭釋放回家。”楊雪云說,家人一直盼著這一天,“兒子被關19年,我也盼了19年,總算等到這一天了!感謝大家,一路走過來這么支持我們家人,我們才沒有放棄,才能堅持到今天。”
下午4時20分庭審結束后,盡管沒等到孩子當庭釋放,陳煥輝夫婦仍表示對開庭情況很滿意,表示無罪判決已成定局。“出庭檢察官的意見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改判,我們律師認為該案結果已毫無懸念,被關押19年的兒子和黃興一定會無罪釋放”。
>>黃興弟弟
法庭上情緒失控大聲喊冤
在昨天的法庭上,控辯雙方分別發問、舉證質證,該案按照程序一步步進行……黃興、陳夏影兩人除了回答聲音較小外,情緒比較穩定。
中午即將休庭時,聽到被害人一方委托的代理律師仍提及黃興是兇手,坐在旁聽席上的黃興弟弟黃慶突然情緒激動站起來大喊,“我們黃家的男人要是做了這事,就會
承認,若真沒有做,我支持哥哥以死示清白!”
“黃慶從獄中給我電話,多次表示要自殺,說自己的事情,拖垮了這個家,不知道還能否看到翻案的希望,我一直鼓勵他,說你要真死了,就真說不清了,一定要堅持活著把這事情說清楚。”黃慶說,這次再審應該是哥哥最后的一個機會了,一定要澄清事實,平反冤案。
>>辯護律師
此案無罪判決或指日可待
“我們努力了近兩年時間,現在看所有辛苦都是值得的,出庭檢察官指出了該案中的很多問題,要求法院改判,這與我們的觀點一致。”走出法庭,陳家律師團成員李金星高興地說,律師們對檢方明確的糾正錯案的態度非常滿意,“該案平反已是定局,無罪判決已無懸念。”他稱,出庭檢察官在發表公訴意見時,詳細指出該案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并建議法庭改判,目前,該案是檢、辯雙方意見一致,該案判決結果只有一個,就是改判陳夏影等3人無罪。
□案情回放
1996年4月27日,福建福清市融城鎮的唐國良上夜班后回家,發現13歲的兒子唐明失蹤。5月20日,在福清市融城小學附近發現了一具少年的尸體。經鑒定,死者就是唐明。1996年6月2日,黃興(時年21歲)、林立峰(時年19歲)、陳夏影(時年17歲)被福清警方抓捕。該案在1998年11月6日,福州中院判決黃興、林立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判決陳夏影無期徒刑。2006年11月25日,福建高院作出終審裁定書。該案歷經8年,其間3次判決,3次裁定。為推翻該判決結果以及福建高院維持該判決結果的終審裁定,黃興、陳夏影及林信榮、莊華英為之上訴、申訴了19年,林立峰因患病2008年逝世于監獄醫院。今年2月9日,福建高院發出該案再審決定書。
京華時報記者 張淑玲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陳夏影案” 檢方 改判 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