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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開庭再審被關19年陳夏影案
原標題:福建高院開庭再審被關19年陳夏影案
中新網福州5月11日電 (林玲)被法律界認定為“重大冤案”的福建陳夏影等3人綁架殺人案,或現轉機。11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八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審被告人黃興、林立峰、陳夏影綁架、非法拘禁再審一案。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外通報稱,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人民法院監督員、本案當事人親屬等近50人旁聽了庭審。
據悉,1996年4月,福建省福清市發生一起綁架殺人案,黃興、林立峰、陳夏影三青年被認定為嫌疑人。1998年11月,福州中院一審以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數罪并罰,判處黃興、林立峰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非法所得;以綁架罪判處陳夏影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法定代理人退回非法所得。同時,判令黃興、林立峰和陳夏影的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經濟損失。
一審判決作出后,黃興等3人不服,上訴至福建高院。福建高院兩次將本案發回重審。2006年,福建高院第三次二審,維持了原判。黃興等3人及其近親屬提出申訴。其間,林立峰在監獄病亡。今年2月9日,福建高院依法決定對該案立案再審。
在今天的庭審中,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出庭履行職務,原審被告人黃興、陳夏影,3名原審被告人的辯護人和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其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
在法庭主持下,檢辯雙方就案件的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等問題分別進行了陳述、質證和辯論。庭審結束時,審判長宣布本案將擇期宣判。(完)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福建高院 被關19年 陳夏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