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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兩個責任”不落實 多名領導被追責
新華社福州5月7日電(記者 張國俊) 福州市紀委日前對5起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單位的8名領導干部進行責任追究,并在全市公開通報。
福州市晉安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連續發生兩名班子成員違紀案件,有關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因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晉安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委書記郭孟營、局長吳敏捷及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張明忠分別受到免職處理。
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鎮村建設規劃服務中心執法隊一協管員公車私用,造成嚴重交通事故被查處。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城門鎮鎮村建設規劃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吳孫策被通報批評;中心副主任黃峰因監管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福州市臺江區建工總公司先后發生班子成員違紀違法問題和下屬單位違反財經紀律被查處等問題。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臺江區建工總公司黨委書記、副經理黃建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福州市鼓樓區南街街道辦事處一名班子成員貪污公款被查處。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南街街道辦事處主任鄭民被責令作出深刻檢查。
福清市公證處發生一名駕駛員公車私用問題,造成不良影響。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福清市公證處主任王長萌受到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處理。
福州市紀委表示,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及班子成員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和“一崗雙責”的職責,一級抓一級,層層傳導壓力,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真正落到實處。
編輯:水靈
關鍵詞:兩個責任 不落實 多名領導 被追責 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