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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出臺全國首部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省級地方法規
新華社貴陽4月23日電(記者胡星)作為全國首部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省級地方性法規,《貴州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將于5月1日起施行。貴州省民族地區“傾斜政策”有了法制保障。
在貴州省人大常委會23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貴州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任張和平說,貴州省是全國8大民族省區之一,民族關系和民族團結進步始終是政治和社會領域重要內容。《貴州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是全國針對民族團結進步省級地方立法首創。
根據《貴州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貴州省級財政應加大對民族地區財政轉移支付力度,轉移支付增量向民族地區傾斜。基礎設施、扶貧開發、工業和信息化建設、教育、醫療、交通等項目資金向民族地區傾斜。
同時,建立健全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少數民族扶貧開發機制,優先落實對口幫扶資金和項目。引導、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民族地區的扶持力度。
在少數民族文化保護和發展方面,《貴州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要求民族地區規劃建設民族文化遺產保護區、民族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促進民族文化與旅游深度融合。推進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搶救。
張和平說,《貴州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對地方提高民族事務治理水平提供了法制保障。(完)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貴州 全國首部 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省級地方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