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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司改試點:律師年均利潤約25萬 如何留住法官
原標題:上海司改試點:律師年均利潤約25萬 如何留住法官
改革試點就是為其他地方探路。據了解,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試點方案歷經34稿。根據改革方案,上海要用5年時間逐步完善改革,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經驗。從試點看,哪些挑戰需要進一步研究?
一問人員配置
司法輔助人員數如何匹配法官檢察官?
按上海司法改革方案,法官、檢察官及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分別要占隊伍總數的33%、52%和15%。按上述員額比例,平均1名法官(檢察官)配備不上1名助理法官(助理檢察官)。“要讓法官、檢察官專業化、職業化,還應相對減少法官、檢察官員額,增加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等司法輔助人員的員額。”一位專家表示。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律師協會名譽會長陳舒表示,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按1∶1∶1配置,仍不能反映法官主導審判、專注裁決的作用,“既然給了法官極大的職權,就要配置與其職權相匹配的人員。應加大輔助人員配置,讓法官更能專注于分析裁判。”
而從上海目前改革推進情況看,將法官、檢察官員額分別從現有的49%、71%壓縮到33%,已十分不易,要進一步調整人員分類管理的員額比例,還需改革空間和時間。有業內人士建議,可借鑒此前上海一些基層法院的做法,通過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將一些專業性不強的司法輔助工作外包。
上海長寧法院就嘗試將部分司法輔助業務外包。原來法院人員分類只是法官加書記員,鄒碧華在任長寧法院院長時,將審判輔助流程分為法官助理、庭室內勤、庭審記錄、庭內的輔助人員以及文書歸檔,同時結合了社會化的分工,將文書歸檔大量外包。
二問隊伍穩定
如何穩定法官檢察官助理隊伍?
2014年9月5日,新中國首批289名法官、檢察官助理在上海產生。法官、檢察官助理屬司法輔助人員序列,是構成司法人員分類管理的重要元素。
上海改革方案考慮到了法官、檢察官助理的職業發展。改革后新招錄的通過司法考試的司法人員,見習期滿后直接任命為法官、檢察官助理,助理任滿5年,就可參加法官、檢察官選任,選任一般每年組織一次。同時在職務晉級、薪資保障上有單獨設計。
但值得注意的是,推進法官、檢察官職業化、專業化,法官、檢察官的準入門檻提高。未來如果再調低法官、檢察官員額比例,加大法官、檢察官助理比例,這意味著,法官、檢察官遴選競爭將更加激烈,并不是所有法官、檢察官助理最終都能晉升到法官、檢察官。
三問法官流失
如何提升法官檢察官職業價值感?
近年來法官流失嚴重,薪資收入不高、職業尊榮感缺失是主要原因,引發社會深切關注。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呂紅兵說,“上海律師行業人均年業務收入約50萬元,扣除一半左右的運行成本,年均利潤約25萬元。
此輪上海司法改革已探索建立法官、檢察官單獨職業序列的配套薪酬制度。“法官、檢察官薪資會有相當增幅,但與律師行業、企業法務工作人員相比,還會有一定的差距。”上海高院政治部主任郭偉清說,“這可以理解,其實在許多法官、檢察官眼里,他們更看重的是職業價值感。”
此輪司法改革中,人員分類管理制度設計旨在將法官、檢察官從公務員序列中分離,但社會上仍習慣性地視法官、檢察官為“官”。“社會也習慣把法院當政府,政府甚至還會給法院分配扶貧等任務。”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孫憲忠說,“我更期待整個社會能從國家治理科學性角度準確認識法院、檢察院的職能定位,認識其職權的不可替代性,給予足夠尊重。”記者 郝 洪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上海司改試點 律師年均利潤 約2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