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臺2016年“大選”、“立委”選舉定于1月16日投票
中新網3月17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明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與“立委”選舉將合并舉行,臺當局“中央選舉委員會議”今天決議,投票日訂為2016年1月16日。
依規定,第14任臺灣地區領導人、副領導人選舉應于2016年4月19日前完成選舉投票,第9屆“立法委員”應于2016年1月21日前完成選舉投票。這兩項選舉,“中選會”已決議同天舉行投票,今天并進一步決議投票日期為2016年1月16日。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臺2016年“大選”、“立委”選舉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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