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張某47歲,內蒙古人,在當地開辦有大米加工廠、旅館等多個實業,在圈內小有名氣。2010年,張某以企業運作為由向溫州男子胡某借款2650萬元以及其他大額賭債。2012年6月10日,胡某邀請張某到杭州溫德姆酒店談判還錢的事。談判未果后,胡某指示孫某、李某等人將張某控制,并于當晚帶至溫州看管。與此同時,胡某聯系張某家屬,索要5000萬贖金,并稱付錢即放人。圖為張某尸體被撈出。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鐵籠沉尸案 主犯被判死刑 鐵籠沉尸
copyright © 2004-2014 m.mkcnf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信息和各種專題專欄資料, 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主辦單位: 人民政協報社 京ICP備09078172號 國新網許可證:101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