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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檢察機關就徐才厚膀胱癌死亡答記者問
原標題:軍事檢察機關就犯罪嫌疑人徐才厚病亡答記者問
徐才厚(資料圖)
2014年10月27日,軍事檢察院對中央軍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賄犯罪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高級別尿路上皮癌終末期,全身多發轉移,多器官功能衰竭,醫治無效在醫院死亡。軍事檢察機關負責人就徐才厚病亡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你介紹一下軍事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情況。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軍事檢察院公訴部門對徐才厚涉嫌受賄犯罪案的證據,認真進行了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審查,供證之間、證證之間相互印證,形成了嚴密的證據體系。經依法審查查明,徐才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晉升職務提供幫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本人和家人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徐才厚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八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問:徐才厚病亡后,對其涉嫌受賄犯罪案如何處理?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在審查起訴階段,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檢察機關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徐才厚病亡后,軍事檢察院對其作出了不起訴決定,受賄犯罪所得依法處理。
問:請你介紹一下徐才厚病重救治情況。
答:2013年2月4日,徐才厚在解放軍總醫院進行膀胱鏡檢查,確診為“膀胱浸潤性多發性高級別尿路上皮癌”。有關方面對徐才厚的治療十分重視。徐才厚立案偵查后,本著既嚴格依法辦案又體現人道關懷的精神,將其指定監視居住于解放軍總醫院,便于其接受治療。徐才厚病重后,及時安排專家進行救治,給予了充分的醫療保障。(中國軍網)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軍事檢察機關 徐才厚膀胱癌死亡 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