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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稱年底不會集中發行新股
投資者所擔憂的年底新股集中發行的局面將不會出現。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周五強調,證監會仍將按照前幾個月的進度均衡安排新股發行,不會在年底集中安排30多家企業發行新股。
張曉軍表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穩定市場預期,證監會合理安排新股發行工作,從6月到年底,計劃發行上市新股100家左右,并按月大體均衡發行上市。截至目前,已有66家公司發行新股。證監會仍將按照前幾個月的進度均衡安排新股發行,不會在年底集中安排30多家企業發行新股。明年一月份核準發行的企業,仍然是依據2014年申報的財務數據,在2014年年底前通過發審委會議的。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明年一月核準發行的企業也要計算在100家之內。
對于現行發行制度短期是保護投資者利益,但長期反而會助長投資者依賴情結,為后續市場化改革增加阻力的市場質疑聲,張曉軍表示,今年6月以來,中國證監會共核準66家公司發行。從已經完成定價的55家公司情況看,平均發行市盈率19.94倍,最高為依頓電子的23.2倍,最低為九強生物的10.07倍,6家公司高于行業平均市盈率。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的有關規定,在發行監管中,證監會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發行與承銷方案是否符合承銷辦法的有關規定。二是發行人募集資金運用信息披露是否符合相關信息披露規則的要求,是否合理規劃募集資金需求量,避免過度融資。三是老股轉讓計劃是否符合“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主要用于籌集企業發展需要的資金”的政策取向。四是發行定價市盈率超過同行業市盈率的,應按照相關規則要求,連續三周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同時,按照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意見,證監會還組織了對已發行項目新股發行承銷工作的抽查,形成常態化的檢查機制,強化發行環節事中事后監管。
稍早之前的11月13日,證監會核準了11家企業的首發申請,包括上交所5家、深交所中小板3家、創業板3家。上述11家公司共計劃發行股份9.11億股,計劃募集資金82.65億元。今年5月,中國證監會主席肖鋼表示,要做好當前的新股發行工作,穩定市場預期,從6月到年底,計劃發行上市新股100家左右,并按月大體均衡發行上市。當時就有業內人士預計,除非在最后關頭放量,否則今年100家左右的目標將難以實現。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年底不會集中發行新股,減輕了投資者的擔憂,但對于排隊企業來說,無疑將意味著更長的等待周期。
盡管如此,下周即將引來的新股集中申購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引發了投資者的擔心。根據國泰君安預計,本輪IPO凍結資金量超過1.6萬億,將創6月IPO重啟以來的歷史峰值。“11月25日、26日資金面壓力最大,流動性緊張將持續到12月2日。預計11月26日累計凍結達13835億,是資金面最為緊張的一天。”國泰君安債券研究團隊指出,凍結資金在12月初才能得到全部解凍。
不過,相對于市場對于IPO可能集中發行帶來的沖擊,近一段時間來,在現行發行體制下對于次新股的瘋狂炒作已經成為了各界關注的焦點。稍早之前,10月9日掛牌上市的蘭石重裝連續拉下24個漲停板、24個交易日暴漲12倍,引發監管層和交易所的警惕并臨時進行窗口指導。在業內人士看來,在新股“限量供應”的情況下,參與打新就是一場無風險套利的“資金游戲”,市場對于次新股的瘋狂炒作,本質上還是因為新股在當前的市場是一種供應受到限制的稀缺資源,持有者在連續漲停的預期之下,均不愿意輕易地交出手中的籌碼,這才導致新股連續漲停。
編輯:羅韋
關鍵詞:發行 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