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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回應賺錢不給老婆花算家暴:媒體誤讀
哈爾濱市日前發布《哈爾濱婦女權益保障條例》,在當地媒體對此的解讀中有一條“賺錢不給老婆花就算家庭暴力”,迅速成為網絡熱議話題。27日,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婦聯主席楊杰表示,該解讀系媒體誤讀。
有媒體對《哈爾濱婦女權益保障條例》的報道中提到:除了打罵等,精神恐嚇、禁閉、凍餓、經濟封鎖等都屬于家庭暴力的范疇,賺錢不給老婆花就算家庭暴力。
對此,楊杰表示,《哈爾濱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一共35條,其中沒有對家暴的概念做出規定,只是對婦女受到家庭暴力后該如何求助等救濟途徑做了方向性的規定,因此,“賺錢不給老婆花就算家庭暴力”的解讀系媒體誤讀。
哈爾濱市婦聯副主席胡松濤告訴記者,關于家暴的概念在2008年7月全國婦聯等七部委印發《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以及婚姻法的司法解釋里均有明確的規定。 胡松濤表示,婦聯組織在日常工作中用到的家暴概念為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家暴也不一定都是男性對女性實施,也有可能是女性對男性實施。”胡松濤說。
據了解,哈爾濱市現有婦女478.41萬人,占全市總人口的49.7%。多年來,哈爾濱市婦女面臨勞動就業性別歧視、女職工勞動權益和特殊保護不到位,性騷擾、家庭暴力等侵害婦女權益的現象還時有發生等諸多問題。在這一背景下,哈爾濱市第一部以婦女為主體,全面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地方性法規《哈爾濱婦女權益保障條例》出臺,旨在更加全面地保障哈爾濱市婦女的合法權益。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賺錢不給老婆算家暴 家暴 婦女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