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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軍訓沖突事件:女生向教官撒沙子 兩帶隊武裝部長被停職
觀察
“軍訓沖突”連續發生暴露出什么
近期數起與軍訓相關的事件發人深省,以國防教育、培養意志為初衷的軍訓,如何防止“好經被念歪”?
根據我國《國防教育法》有關規定,小學和初級中學應當將國防教育的內容納入有關課程,可以組織學生開展以國防教育為主題的少年軍校活動。而高中、職業院校和高校則需要開展軍事訓練,由學校負責軍事訓練的機構或者軍事教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四十八條明確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和普通高中學生的軍事訓練,由教育部、國防部負責。教育部門和軍事部門設學生軍事訓練的工作機構或者配備專人,承辦學生軍事訓練工作。
然而,近年來一些地方的軍訓也暴露出不少問題。有的學校借機亂收費搞創收;有的軍訓教員素質參差不齊出現了軍訓教員打罵、體罰學生等情況。
湖南龍山25日的官方通報稱:因為“互動不愉快”,預備役人員擔任的教官與軍訓學生發生沖突。
針對此,有網民提出,非現役軍人具備擔任軍事教官的資格嗎?記者查閱發現,目前,國防教育法、兵役法等相關法規并未對軍事教官的資質做出明確界定。
記者從相關部門獲得的一份《關于加強承擔學生軍訓任務部隊官兵教育管理的通知》要求:嚴格落實有關政策紀律,堅決杜絕打罵體罰學生的現象。
一位多次擔任軍訓教官的干部告訴記者,正規部隊對派出的軍訓教官有明確紀律要求,比如教官集中作息,避免與學生尤其是女學生發生不必要的身體接觸,“比如幫學生調整軍姿,能拉袖子就不碰手”。此外,對訓練強度和尺度也要因材施教,打罵體罰學生更是大忌,如果違反紀律,會受到批評甚至紀律處分。“但預備役人員的管理、訓練、任務等和現役軍人區別很大,屬于非戰時狀態由地方管理。”
記者了解到,目前部分學校的軍訓主要是學校有關部門與部隊進行聯系,教育主管部門并沒有進行統一部署。
“在選擇軍訓承辦方的時候,應該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且應選擇規范的部隊,這樣紀律嚴明、規范化處理,可以避免很多問題。”湖南省某重點中學高中部教師唐明說。
多位教師及家長建議,教育主管部門對引進的軍訓教官素質要有非常嚴格的審核要求,而且要有規范的管理制度,一旦教官對學生有不當的行為,學校和教師可以對其進行制約。
據新華社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湖南軍訓 湖南軍訓沖突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