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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大代表被綁架支付185公斤黃金 20名被告受審
深圳人大代表被綁架支付185公斤黃金
警方在福建漳州市某小區(qū)成功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張某光,并在其位于漳州市平和縣小溪鎮(zhèn)的家中豬圈內挖出78公斤黃金。
贖金真的就是黃金,而且有185公斤之多!發(fā)生在深圳的這起驚天綁架案,20名被告人昨天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由于涉案人數(shù)眾多,昨日的庭審只對幾名主犯和部分從犯進行了法庭調查階段,案件將擇日繼續(xù)開庭審理。
庭審直擊
一名從犯供述
只拿到1萬元酬金
昨日上午,第一被告人張某光首先受審,其對綁架罪的指控表示認罪,但對起訴書指控的具體內容有異議。張某光稱自己并不是本案的主謀,賴乙某才是,自己只是賴乙某的“馬仔”,聽從他吩咐行事。
昨日下午,第二被告人賴乙某出庭受審時則全盤否認了張某光的陳述。他說,自己并不認識被害人張某,一直都是張某光說要他們去討債,直到案發(fā)前一個星期他才知道是要去綁架,但當時自己已經騎虎難下無法脫身,只好跟著去綁架。
這個供述在其余幾名參與綁架的從犯當中也有體現(xiàn)。據趙某供述,他并不知道是綁架,以為是去追債,得手后他僅拿到1萬元酬金。據其稱,案發(fā)前幾天,趙某在東莞一次朋友聚會上認識了吳某濤,隨后吳某濤找趙某去深圳和廈門幫其抓一個人,稱是拖欠他一個朋友的錢,之后趙某四人在其安排下一起從東莞乘車來到深圳,隨后去廈門玩耍3天后再回到深圳,眾人于9月23日上午7時許左右出發(fā)參與了綁架。
至于其余11名被告人被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和窩藏罪提起公訴,但3名主犯均稱親戚們其實并不知情,因為親戚們在被委托收藏金條時并不知道這些金條是犯罪所得甚至根本不知道是金條。昨日出庭受審的3名主犯的3名親戚也表示,他們只是覺得家人給了他們東西就要放起來,連里頭是什么都不知道,因此對檢方的指控表示并不認罪。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深圳人大代表被綁架支付185公斤黃金 深圳市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