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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談養老金改革:事業單位沒有所謂“退休潮”
中新網7月25日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今日回應“因為養老金并軌改革出現部分事業單位提前退休情況”時指出,一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別是臨近退休的人員,咨詢了解相關政策情況,是對自身權益關切的正常反映,并沒有形成所謂“退休潮”。
人社部今日舉行發布會,介紹2014年第二季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
有媒體問,關于養老金并軌改革,怎樣看待近期因為養老金并軌改革而出現的部分事業單位提前退休的情況?養老金并軌改革的大方向和時間表是什么?需要補交的社保的這筆款項誰來承擔?
李忠表示,據我所掌握的信息,并沒有發生所謂的“退休潮”,一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別是臨近退休的人員,咨詢了解相關政策情況,是對自身權益關切的正常反映,并沒有形成所謂“退休潮”。我們將進一步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加強這方面的政策解讀,回應社會的關切。
李忠說,“并軌”這個概念,中央標準的提法是“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并不是說這個制度并到那個制度里面。總的方向是各類群體實行大體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同樣的待遇確定和調整機制,從制度上實現公平,在規則上實現公平,不存在將哪類群體并入其他群體的設計,更不是把各類不同群體的待遇拉平。從這個角度看,如果我們在這個詞上用“改革”可能比“并軌”更準確一些。
李忠指出,每項改革都有一個妥善處理歷史、現實和未來的關系問題,你剛才談到的補繳的問題,我想是這樣,我們在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時候,對職工過去參加工作而沒有實際繳費的年限,做了視同繳費年限的處理,改革總體運行是平穩的。這個可以作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解決同類問題的一個思考。
編輯:曾珂
關鍵詞:養老金改革 事業單位退休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