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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建議不動產查詢雙軌制:副處級以上可公開查詢
□劉俊海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
不動產登記是反腐敗重要抓手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昨天接受京華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不動產登記條例》將有三個方面的作用,首先是能推進反腐倡廉,其次是保護公民財產合法所有權,第三是有助于提高房地產登記機關的工作效率。
報道中提到,不動產信息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將與官員財產申報信息等系統并軌,劉俊海認為,這個信息并軌有一大好處,就是推進反腐倡廉,讓多房多產的官員清醒,同時也讓清廉公務員免遭公眾不必要的懷疑。
第二個方面,不動產登記也是為了保護公民房屋等私人財產合法所有權,同時維護交易安全,“所以說,既關系到官也關系到民,維護公民財產物權的法律地位,同時提高房地產交易的透明度,保護潛在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有助于提高房地產登記機關的登記效率。劉俊海表示,過去信息沒完全聯網時,常會出現一房多賣的情況,聯網后便于查詢,“應該像國家工商總局企業信息系統一樣,任何人都可以查詢,不用付費。”
不過,劉俊海也表示,“現在房地產信息查詢,爭議比較大,對能查到誰不能查到誰,應該有所區分。”他舉例說,比如副處級以上級別公務員,就應該能給公開查詢信息,“公務員既然財產要申報公示,如果說讓老百姓查不到,聯網的作用就喪失了,公眾監督的效率就降低了。”對于非公務員的查詢,如果不是交易相對方,則不應允許公開查詢。
但是,即使對公務員的不動產登記可以公開查詢,仍然面臨一個技術難題,公務員的家屬不是公務員,公務員將房產登記到家屬名下,怎么辦?
“這個問題應當引起重視,找辦法破解。”劉俊海說,建議國土資源部或國務院法制辦開幾次專題聽證會,開明決策,聽聽普通老百姓和公務員的意見。
他建議,對公務員和普通人實行雙軌制,公務員透明度大一些,“對于家屬持有公務員房產的,這樣的模糊地帶怎么甄別和保護,哪些人的房產能查詢?是卡到配偶和子女,還是父母,需要審慎決定。包括有官員買房放在情婦名下,如何查詢等。這個查詢范圍既不能過窄,又不能太寬。”
不動產登記制度與房產稅無關
在有關《不動產登記條例》的討論中,很多專家認為,不動產登記將會加速房產稅的征收。
劉俊海表示,不動產信息登記本身不是為了征稅做基礎,涉及到房產稅何時開征、如何開征、如何做價值評估等,必須有單獨的房產稅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
“一個條例出來,官員害怕,老百姓害怕,那這個條例可能就失去操作性,登記信息也會失去真實性。”劉俊海說。
因《條例》涉及的部門多,很復雜,涉及多部門利益,有專家表示很難很快頒布實施,也有可能被擱置。對此,劉俊海表示,確實無法預測時間,但希望頒布之后要提高執行力,“這是提升公務人員公信力的重要機遇,如果貫徹不力,不能落地生根,百姓可能更有意見。”
□新聞鏈接
多地嚴控“以人查房”
2012年下半年以來,頻發的“房叔”“房嬸”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統一度成為熱點,一些地方隨后出臺房屋信息查詢規范,對“以人查房”方式作出專門約束。
去年2月16日,福建漳州市發布消息稱,為“進一步處理好物權公示和隱私保護的關系”,漳州出臺了《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據此辦法,除申請查詢本人房屋信息和國家公檢法等機關的協助查詢外,嚴禁以姓名(名稱)為條件進行查詢,只能以明確的房屋坐落或房屋所有權證編號進行查詢,查詢工作人員對房屋權屬信息的內容保密。漳州市將強化落實相關問責機制。
與此同時,江蘇鹽城市亦出臺《鹽城市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管理辦法(試行)》,對房屋信息實行有條件查詢和限制查詢。除本人、公檢法、住房保障部門、律師等通過一定程序,其他情形“一律嚴禁‘以人查房’”。
從去年1月起,廣州市房屋查冊政策亦告收緊,原本只需提供房屋地址便可查詢,后來規定需要具體房屋的房產證編號、登記字號、提供相關有效證件等方可查詢。
京華時報記者孫雪梅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官員財產申報 不動產查詢 不動產登記 以人查房 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