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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造謠“哈爾濱街頭暴動砍殺6人”被拘留
微博截圖
人民網北京5月28日電 (田雪)據哈爾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今日凌晨1時許,哈爾濱警方將利用微信朋友圈散布“哈爾濱新疆人暴動砍殺6人”始作俑者劉某某抓獲。
據警方介紹,26日16時許,哈爾濱南崗區清明四道街發生一起維族人和漢族人因糾紛引發斗毆的普通治安案件。哈爾濱警方在正常處理此案時發現,有人編造“哈爾濱和興路新疆人暴動砍殺6人”的謠言,在微信朋友圈傳播,并被不明事實真相的群眾在微信群及互聯網上轉發,在市民中造成了恐慌。
警方表示,哈爾濱公安局網安支隊民警很快鎖定謠言始作俑者,并與今天凌晨1時許,在其家中將其抓獲。經查,違法嫌疑人劉某某(男,21歲,戶籍地為黑河市嫩江縣)現在哈爾濱暫住,為哈爾濱某夜總會舞蹈演員。
據劉某某供述,26日晚,他聽同事劉某說,和興路附近有新疆人和漢族人打起來了。而后,他又從朋友彭某處得知百度哈爾濱貼吧有現場照片。19時42分,劉某某在不了解案件事實的情況下,憑想象編造了一條文字信息:“朋友們,最近沒啥事少出門吧,今天在哈爾濱和興路新疆人暴動砍殺6人,出門都注意了”。警方稱,他利用微信在朋友圈發布后,又于19時51分,在朋友圈又發了7張照片,并附言:“是真的,朋友們”。
哈爾濱警方指出,本來是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被其造謠說成了“暴動”,本來是無人死亡,卻被造謠成“砍殺6人”。據了解,劉某某也認錯說:“我知道錯了,我知道這根本不是暴力恐怖事件,我就是為了引起大家注意,就隨意編發了這些信息,純屬是沒事閑的,我受到法律懲罰是應得的。”
哈爾濱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處以劉某某行政拘留10日處罰。
警方也提醒市民,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
編輯:曾珂
關鍵詞:哈爾濱 清明四道街 造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