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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稱謂漸去漸遠 詳解官場對領導稱謂:叫大不叫小
“姓名+職務稱呼最標準”
“應稱副職為正職,特殊姓氏稱呼要避免歧義,還要區分領導職務和行政級別”
不叫“同志”,那么如今如何稱呼領導干部?多名基層干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領導稱謂是門“學問”,已形成一些約定俗成的“規矩”。
張偉說,在北京稱呼上級“老板”、“老大”的并不多,“一般下級叫上級都是姓+職務簡稱,比如廳長、局長,一般叫×廳、×局;院長、檢察長,一般叫×院、×檢”。
政府部門的領導班子都是“一正幾副”,張偉說,正式會議上會明確界定正副職,“比如剛才某某副局長的講話,如何如何,最后請某某局長總結等等”。但下級對上級,不會界定正副職,“沒有人會叫x副局長,副職領導大多也是姓+職務簡稱。如果領導能接受,也有叫姓+副的,比如李副、張副。如果副局長和局長一個姓,副局長就叫“名字+職務”。如都姓李,副局長名字叫曉明,即稱呼李曉明為曉明局長,而不叫李局長。
張偉說,正式會議也經常采用名字+職務的稱謂,“這種名字+職務的叫法更親切”。
如果領導是特殊姓氏,如傅、付、符或戴、賈,則也多采用名字+職務的做法,“不論正副職,都不可直接叫傅局。這樣叫正職領導,降低了正職領導級別;叫副職領導,顯得別有用心。至于姓賈,更不可能叫姓+職務,要么直接叫職務,要么就叫名字+職務。”
天津師范大學教授譚汝為曾發文總結官場中的姓氏諧音難題:"范局’、‘史科’,最好不要簡稱,改用全稱”;對于姓席、辜、祖、舒、岳的副職領導,最好不簡稱,否則就會導致“祖副”(祖父)、“岳副”(岳父)等。
東北一地級市的副處級干部王濤也表示,“名字+職務”或“姓名+職務”的叫法,最普遍也最標準,“肯定不會出錯,更不會讓領導反感。”
而巡視員、調研員、主任科員等非領導職務,則稱呼其對應的行政級別,“巡視員對應的級別是廳局級,調研員對應的級別是處級,所以要叫×局、×處,如果直接叫巡視員、調研員,有的領導特別是從領導職務轉為非領導職務的,就會不高興。當然也有人不在乎,我們單位的幾個調研員,我們就叫王調、張調”。
他說,官場稱謂另一“注意事項”就是“叫大不叫小”,“縣市的委辦局,雖然行政級別只是科級,最好叫局長”。
張偉說,一些政府部門的稱呼和行政級別容易導致“誤讀”,這時對領導干部的稱呼更應注意,“比如正部級單位,除了某某部部長,還有某某辦主任、某某委主任、某某局局長。這些單位的主任、局長都是部級領導,如果叫主任、局長,就把領導叫低了,所以也叫部長”。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同志 領導稱謂 叫大不叫小 官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