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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監管征信公司的信用
無信不立,發展征信業就是為了激勵守信、懲戒失信。然而,隨著個人征信“開閘”,特別是幾家互聯網公司加入,人們不免擔心個人征信數據的泄露危險。連號稱“管理嚴格”的銀行都屢屢失信、公然販賣個人信息,那么征信公司的信用到底該由誰來監管?
在當今網絡時代,數據即信用,信用即財富。當個人在社交網站上的在線狀態、交易記錄、消費水平乃至朋友圈發文內容都成為互聯網征信的數據來源時,可以說每個消費者隨時隨地都有可能面臨信息被出售、隱私被侵犯的風險。如何確定征信數據的邊界,如何在保護個人隱私和滿足征信企業的數據使用中取得平衡,是發展個人征信必須面臨的首要問題。
人們的擔憂并非沒有理由。從騰訊與360的“3Q大戰”,到淘寶和微信的互相屏蔽,再到新浪微博禁推微信公眾號,過去幾年里,互聯網公司之間的“廝殺”連連,消費者頻頻淪為綁在“戰車”上的競爭籌碼。個人征信領域的互聯網商戰可能也會非常激烈,而消費者權益只會顯得越發脆弱。嚴格監管,并不是扼殺民營企業的創新,而是更好地規范市場,推動個人征信業有序發展。
正人先須正己。沒有消費者的授權和信任,即便擁有再海量的數據、再先進的技術,都很難成為個人征信行業的領軍企業。企業固然要努力做好內部管理,確保合法合規獲得個人征信數據。但更為重要的是,企業外部必須要有完善的法律和嚴格的監管,才能克服其一味追求利潤的“魔咒”。
萬事開頭難。剛起步的事情,也不宜過于求全責備。還是要以改革創新的精神,按照市場化的方向,把放開個人征信向前推進。同時抓緊做好相關的法律和監管完善工作。真正做到讓守信者處處受益,讓失信者寸步難行,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才會躍上一個新臺階。
編輯:曾珂
關鍵詞:征信業 征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