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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通知明確規定:文件須在7個工作日內印發
讓文件“跑起來”促政策“早落地”
原標題:國辦發出通知:讓文件“跑起來”促政策“早落地”
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記者趙超)政策文件的發布是深化各項改革的前提,為了使“最先一公里”加快速度,讓政策措施早日發揮實效,國務院辦公廳28日向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發出通知,對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文件的運轉時間作出硬性規定。中國政府網29日對外發布了這一通知。
新一屆政府成立以來,國務院各部門積極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簡政放權、職能轉變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也存在對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擬印發文件會簽時間過長,文件修改、審核、報批環節工作效率低,對文件是否落實到位缺乏經常性督促檢查等問題。
據中國政府網,在4月15日和2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兩次對部委文件運轉流程繁冗拖沓提出嚴厲批評,明確了切實提高工作效率的新要求。
國務院辦公廳有關司局負責人介紹,國務院常務會議是中央政府作出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平臺,會上討論通過的文件、政策能否及時全面落地,直接影響到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防風險大局,也影響到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
通知對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擬發文件的辦理時間作出明確規定:
——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擬以國務院或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的文件,須在會議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印發;有重大修改意見需要協調的,須在10個工作日內印發。
——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擬以部門名義印發或聯合印發的文件,須在會議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印發;有重大修改意見需要協調的,須在10個工作日內印發。
——對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擬印發文件,只需作文字修改的,部門間會簽須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有重大修改意見需要協調的,會簽須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據介紹,從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擬印發文件討論通過到文件印發,通常需要修改、會簽、報批、核對、印刷等流程。過去沒有時限要求,加之一些部門畫圈打轉、推諉扯皮、效率低下,有時會運轉長達兩三個月。這次提出7個工作日和10個工作日的時限要求,也不是拍腦袋想出來的,既對機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符合客觀實際。
國務院辦公廳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出臺這項舉措是抓落實的具體體現,是政府對自己念“緊箍咒”,向自己“動刀子”,不留余地,在期限內文件出不來板子就要打到政府自己身上。
通知還對政策文件的公開、落實、監督提出要求:
——以國務院或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的可以公開的文件,原則上要于印發當日在中國政府網公開;以部門名義印發或聯合印發的可以公開的文件,原則上也要于印發當日在有關政府網站公開。
——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要及時組織專項督查,確保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的第一責任人。
這些措施意味著,今后社會公眾可以與各部委同步看到中央政府出臺的文件,各項文件會在跟蹤督查中加快落實到位,早日見到效果,有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
國務院辦公廳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通知的發出將是對部委工作的一次考驗。今后在文件運轉過程中,既要保證程序不減,又要提高時效,公務員的壓力會更大,也必須要付出更多努力,是對政風和作風的檢驗。
隨著行政效率的提高,政府出臺文件的文風也將為之一變,文件中描述性、口號性的文字會越來越少,實貨、干貨會越來越多,操作性也會越來越強。
編輯:曾珂
關鍵詞:國辦發出通知 讓文件“跑起來”促政策“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