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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志紅案律師:對“4.09女尸案”有異議 趙志紅不知“呼格案”已平反
【談趙志紅】“趙志紅透露出求生心理”
新京報:庭審前,你們會見了幾次趙志紅?
趙案律師:我們分別于2014年12月29日、30日以及2015年1月4日會見了趙志紅。在最后一次會見時,我們跟他交換了意見。
新京報:在三次會見中,他是什么態度?
趙案律師:他一開始說的少,當他信任我們后,我們對照起訴書將每一起案件過了一遍。他說,盜竊金戒指那起案子不是他做的;他還對一起被指控的強奸案有異議。他說,當時,他并沒有強迫那個女人,應該屬于通奸。
新京報:你們對于案件的意見是否統一?
趙案律師:在“4.09女尸案”上,我們有一些不同意見,并決定為此案件進行辯護,認為這個案子不是他做的。
趙志紅一直承認這個案子是他做的。但他沒反對我們庭審時提辯護意見。
新京報:庭審中,關于這一點,趙志紅是否有異議?
趙案律師:沒有。我們怕他對此有意見,在法庭上和我們形成對立意見,不利于庭審進行。所以將對“4.09女尸案”的辯護放到了最后。
事實上,他也沒有對此提出意見。
新京報:會見和庭審過程中,你們對趙志紅的印象怎樣?
趙案律師:看他的案卷和所做的案子,與現實中判若兩人。他腦子很聰明,思維清晰。
管教跟我們說,在收到追加起訴書后,他開始不平靜、浮躁,睡覺也不踏實,行為有點反常,并一直問什么時候開庭。
我們估計,他被羈押了這么多年,突然收到追加起訴書,應該意識到,自己的事情要解決了。
新京報:你認為這是什么心理?
趙案律師:求生心理。
在庭審的最后陳述中,他說的不多,基本是對不起,愿意接受法律公正的審判。他說法律的意義在于挽救每一個失足的人。他愿意用勞動創造財富,回報社會,重新做人。這些透露出來的都是求生心理。
新京報:會見和庭審中,他有沒有提到家人或者其他人?
趙案律師:沒有。我們還問過他,開庭的時候要不要通知家人,他猶豫了半天,說不要。
【談法律援助】“沒有受到任何牽制或壓力”
新京報:你們什么時間接到的法律援助指定,做了哪些準備工作?
趙案律師:我們在2014年12月18日正式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并于當天復印了卷宗。22起案件,一共30多冊卷宗,每冊至少100頁。其中“4.09女尸”案有3冊卷,每冊約200頁。
2015年1月5日,呼市中院將開庭審理趙志紅案,我們共組織了5位律師閱卷,元旦都沒有休息。期間,法院組織召開了兩次庭前會議,控辯雙方交換意見。
新京報:趙志紅本人為什么沒有委托律師?
趙案律師:按照法律規定,羈押人員可以通過看守所申請法律援助,他一直被羈押,可能對這個程序不了解。按照規定,如果本人未委托律師,家屬可以代理委托。但趙志紅的家屬也沒有請律師。
新京報:趙志紅對法律援助有抵觸情緒嗎?
趙案律師:他沒有抵觸,對我們的準備工作和辯護工作都很認可。
2014年12月29日,我們第一次去會見他。他說:“你們對我的案子很熟悉,也很認真。”我們知道這是得到他的信任和認可了。
新京報:與本人委托律師不同,外界對法律援助可能會有一些看法,比如會認為是“命題作文”。你怎么看?
趙案律師:我們代理這個案件,會比對待其他案件更認真,堅決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不能說趙志紅罪行累累,就不保障他的合法權益。
庭審中,有疑義的部分,依法能夠減輕罪行的部分,我們都提出來了。除了上面提到的約14項疑罪外,我們還提出來6項能夠依法減輕罪行的內容,包括殺人案件和強奸案件中,趙志紅有主動坦白情節,有部分搶劫案件構成了未遂。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我們也沒有受到任何牽制或壓力。法院充分保障了律師權益和被告人權益,能公開的就公開,也邀請了媒體旁聽;在涉及隱私的不公開庭審中,也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
趙志紅案的庭審,沒有走過場,控辯審三方高度重視。畢竟外界高度關注。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趙志紅案 4.09女尸案 呼格吉勒圖案 求生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