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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冒充警察專查陪睡嫩模 收取“罰款”28萬元
【供述】“她們做三陪,最怕的是警察”
1992年出生的房某,上大三時,為追求演藝夢決定休學一年,來到北京進入一家演藝公司,結果卻成了“招搖撞騙案”的被告人。
開價5000元約“女模”
房某說,在北京生活和工作中,接觸了一些平面模特和車模,她們除了正規活動外,還經常陪吃、陪喝、陪睡等,“都很有錢”。
2013年10月,房某與同學劉某通電話時,談論起如何利用模特的“資源”掙錢。
房某說,劉某告訴他,這些女的最怕警察,可以利用她們的弱點,冒充警察要錢。
一個月后,遲遲找不到工作的付某,在網上尋租時,結識了出租床位的房某。聊天中,付某得知了房某和劉某的“掙錢計劃”,決定參與進來。
2013年12月,房某和付某制作了假的警察證件,還網購了一副手銬,并通過網絡搜索,獲取模特的信息,然后冒充客戶,開價5000元至8000元,聯系“陪女郎”。
多名受害者未報案
房某說,2013年12月27日,他們找到一個女模,問她“愿不愿意來陪”,女孩立刻就聽懂了。當晚10時許,女孩來到約定的某飯店。他假借和女孩聊天,突然亮出警官證,說“你知不知道賣淫是違法的”。然后,用手銬把女孩銬了起來,并讓“付警官”給女孩“做筆錄”。女孩哭著說沒錢交罰款,并要求他們放過自己。他們翻了女孩包搜出幾百元后,就把她放了。
第一次“掙錢”失手了。
第二天,房某等人又上網約來了兩名模特。同樣的亮警官證、做“筆錄”,其中一個模特把3萬元“罰款”,打到了劉某的卡上。
也許這些女孩知道自己干的事并不光彩,均沒報警。
受害者不報案,房某等人越發“猖狂”。最終,他們從本案的受害者小吳和小遲身上,騙到了19萬元、9萬元。
【證言】“女大學生”被同行出賣成受害者
小吳和小遲成為本案的受害者,“牽線人”是她們的模特同行小夏。
2013年12月30日下午4時左右,模特小夏應“客戶”的邀請,來到朝陽區某酒店的一房間。結果遇到了“抓嫖”的“警官”房某。房某說要交罰款才能放過她。
小夏哭訴沒錢,說能不能讓她再約別的姑娘“代替罰款”。隨后,她在微信中聯系到了本案中的兩名被害人小吳和小遲。
“小夏說今晚有個活動問要不要來,還說了價錢,我一聽就明白了,說可以來。”小吳說,當晚8點,她來到了酒店。有個高個子男子說“你是不是安排來”的,她點點頭就進去了。
小吳說,房間內,她告訴房某自己是大學生,并給對方看了身份證,沒想到對方說是警官。
小吳看到房某給“劉隊長”打電話,說她“態度好,愿意交錢,能不能從輕處罰”。房某掛電話后,便讓她找朋友匯錢。
見匯款到賬,房某等人也結束了對小吳的“批評教育”。當天22時,小吳獲準離開。
小吳前腳走,另一名被害人小遲走進了房間,她被用同樣的方法,“罰款”9萬元。
離開后,小吳越想越不對,選擇了報警。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大學生冒充警察 陪睡嫩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