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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正德:我為義務教育鼓與呼
全國政協常委 吳正德
我自上世紀九十年代末任民盟四川省委主委、全國政協常委。作為長期工作在教育領域的政協委員,我十分關注教育、特別是基礎教育的發展。
通過調查研究,我了解到較多義務教育情況。1986年7月1日起,我國開始施行《義務教育法》,取得相當成效。但是,由于當時四川省經濟發展處于工業化初期,各地區經濟發展差距很大,義務教育的發展很不平衡。直到2002年,我國已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階段,民盟四川省委在成都市、資陽市等地調研發現,當大城市中的小學生坐在明亮教室里享受著網上沖浪時,截至當年年底,四川省中小學有D級危房達270萬平方米;當一些城市的小學生已經接受著小班雙語現代教育時,一些村小一校只有1名教師,根本無法開齊應開的課程,有一地級市就有318所這樣的學校;當一些學校已經采用多媒體電化教學手段時,一些學校的教師還因粉筆定量不夠用而苦惱……
在收集了大量一手資料的基礎上,2003年召開的四川省政協九屆一次全會上,我決定以民盟四川省委名義提出《均衡配置義務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公平發展》的集體提案。
實現義務教育公平是全國性的問題,必須通過恰當的方式放大聲音,增強話語的影響力。因此,我將提案轉變為發言稿上報民盟中央,希望通過全國兩會的平臺呼吁。我的希望獲得了肯定和認同,民盟中央決定讓我作為代表在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上作大會口頭發言。提案轉化過程中,通過更進一步的思考,我認為教育公平首先應是受教育權利的公平,只有在相當長的歷史階段之后,我們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的孩子才有可能享受到同樣的教育資源,因此將題目改為《合理配置義務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呼聲從此在全國兩會上由民盟喊出,獲得教育界的認同并引發全國一片熱議和支持聲。
從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義務教育法》第六條新增了如下內容:“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顯而易見,出自于民盟的“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呼聲,為國家決策提供了智力參考。
1986年《義務教育法》頒布實施以后,四川各級政府、特別是縣鄉兩級政府為農村義務教育持續投入了大量的財力、物力,使農村義務教育在不到20年時間獲得了長足的發展。但是,窮省辦大教育總會在發展中遇到新問題。本世紀初,農村中小學存在的代課教師問題突顯出來。2005年秋天,民盟四川省委組織力量,在12個市和部分縣(區)對農村中小學代課教師現狀進行了調研。我們了解到,在四川農村中小學長期代課教師一般占到中小學教師總數的7%左右。值得注意的是某市有代課教師近5千人,占全市初中、小學教職工總數的14.3%。其中一個縣的情況尤為突出,有代課教師千余人,占全縣村小教職工總數的49.8%。代課教師80%長期在偏遠的村級小學和教學點任教,人均周課時25節以上,不少是包班教學,被學校一年一聘,代課時間最長超過30年,得到的經濟待遇低,極個別人月工資收入可達600元,大多數在200到400元之間,最低的僅80元,且一年只有10個月工資,年收入只有同等學歷正式教師的三分之一左右,僅能維持最低生存。
我們在分析了農村代課教師產生和存在的主要原因后,提出解決農村代課教師問題的幾條建議,形成了民盟四川省委參加省政協九屆四次全會的大會發言和集體提案——《妥善解決農村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在四川省政協高度重視提案的同時,我意識到代課教師問題具有全國性,特別在西部地區是普遍存在的具體問題,只有中央下決心推動才有可能逐步解決。在當年參加全國兩會時,經民盟中央同意我將提案轉化為會上的口頭發言。
2006年5月,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編辦聯合頒布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國家編辦給指標,國家財政出錢,以人均每年1.5萬元的工資下撥,招聘合格青年擔任特設教師,從事農村義務教育。隨后,包括四川省在內的各省(市、州)先后宣布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國家教師崗位的實施計劃。
編輯:羅韋
關鍵詞:義務教育 教師 四川省 農村 代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