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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納社情民意建議出臺《八條措施》 海南省將男女平等納入鄉村振興實績考核
? “重男輕女”不能熟視無睹,更不能任其代代相傳
本報訊(記者 陳啟杰 通訊員 廖文瓊)為深入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近日,海南省政府婦兒工委辦聯合省委農辦、省委組織部、省婦聯印發《逐步消除全省鄉村“重男輕女”現象八條措施》(以下簡稱《八條措施》)。《八條措施》涉及逐步普及性別平等教育、全面審查規范村規民約、完善涉及土地和財產權益的規章和措施,尤其是將男女平等內容納入鄉村振興實績考核。
海南省將研究制定以男女平等為內容的考核目標,細化可量化的指標和評分標準,突出在制定村規民約、農村土地流轉、婚姻財產處置、農村風俗習慣和家庭生活等方面,逐步消除“重男輕女”現象,在鄉村振興中規范男女平等權利。根據鄉村振興實績考核結果,督導市縣整改“重男輕女”等短板問題,推動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有效落實。
民盟海南省委會在2021年的調研走訪中發現,受“傳宗接代”觀念影響,女性受歧視的陋習在農村仍然存在。瓊北、瓊東部分鄉村中,有已出嫁女兒在春節、清明等重要傳統節日不能在娘家居住、不能返鄉祭祖等陋習。在家族修譜中,純女戶被視為“無后”,女兒不入家譜。有些獨女戶,因為擔心被嘲笑,高齡老人不愿意隨女兒女婿生活,選擇獨居,生活缺少家人關愛。村規民約中不同程度存在女性歧視尤其是女兒歧視。在土地、房屋等財產的分配、繼承等重大事項中,更是存在忽視女性特別是出嫁女權益的行為,這些行為甚至出現在村規民約和村委會事務處理中。
男丁“家園”觀念和鄉規民約對出嫁女尤其是外嫁女的排斥,造成了海南農村女子長大之后進城打工、遠嫁他鄉,農村男子固守家園,耕種或養殖,部分村莊“老婆難找”現象突出,造成鄉村的勞動力分配不均、人口性別比例和社會治安不穩定等社會問題尤為突出,引起廣泛關注。
民盟海南省委會在其上報的社情民意信息中指出,女性不僅操持著大部分繁重家務,也是家庭經濟支柱,出嫁后,不僅在新的家庭擔家理事,還會繼續幫助父母、幫襯娘家兄弟姐妹。大多數鄉村女子吃苦耐勞、勤儉持家、甘于奉獻。他們呼吁在鄉村振興工作中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宣傳力度、取締村規民約中男女不平等內容,發布文明鄉村建設指南等。
該篇社情民意信息得到省委書記沈曉明的高度重視,批示要求大力傳承發揚優秀文化傳統,“重男輕女”不能熟視無睹,更不能任其代代相傳,要求相關部門關注此事。去年9月,海南省婦聯、省政府婦兒工委辦聯合省委農辦、省農業農村廳、省文明辦、省鄉村振興局組成調研組,歷時一個多月進行實地調研。在充分調研基礎上,形成《全省鄉村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調研報告(征求意見稿)》和《逐步消除全省鄉村“重男輕女”現象八條措施(征求意見稿)》,并發至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等17個單位征求意見后,最終成文。
《 人民政協報 》 ( 2022年04月22日 第 04 版)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鄉村 海南省 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