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協商>政協動態
監督式協商既要做好“商”更要突出“督”
內蒙古包頭市政協圍繞“重大生態工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式協商小記
人民政協網9月7日電 強化“協商”功能,體現“商量”味道,以監督實現深入溝通、增進共識的目的。近日,包頭市政協召開常委會會議,圍繞近10年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自治區和包頭市重大生態工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式協商。包頭市市長張銳出席會議。
范鳳卿委員圍繞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提出建議:加大科技投入,引進生態建設高端人才;與鄉村振興相結合,以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為目標,積極探索鄉村發展路徑;與“碳達峰”“碳中和”相結合,大力發展光伏產業和風電產業,參與碳匯造林,有效提升重大生態工程實施效能。
安四虎委員提出“三北”防護林工程后期管護難度大等問題,建議研究應用節水節能生態循環系統,繼續加大“三北”防護林工程建設規模;以項目建設的難易程度及未來可發揮的生態服務功能大小為標準,進行資金分級投入,保證項目建設投資能夠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將后續產業列入規劃建設內容,研究制定扶持產業后續發展的相關政策,延長產業鏈條,真正實現“興林富民”。
市水務局副局長汪建軍對委員提出的問題給予回應:市水務局將積極協調各項目地政府,從補償費中拿出資金對水土保持工程進行配套。在項目立項時把管護主體、管護方式盡可能考慮進來,避免由于管護不到位致使項目效益衰減,同時積極與鄉村振興、鄉村旅游緊密結合,切實提高鄉村周邊環境質量。
土默特右旗政協主席伏俊奎提出,應進一步加大對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的資金投入,建立項目投資評估機制和投資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扶持壯大林業產業,加快推進生態林與商品林改革步伐;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導、各類社會投資主體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新機制。
李茂森委員提出退耕后農牧民收益難保障、后續產業發展滯后等問題,建議:調整和延續國家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補助政策;退耕林木要納入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使退耕農戶通過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能夠獲得較為明顯和穩定的收入;積極探索發展林下經濟和后續產業,有效提高農民直接收入,實現以耕促撫、以耕促管,提高林木保存率,不斷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
市林草局副局長胡文強回應道:“林草局將加大投入力度,探索參照住建部門的城市維護費設置林業行業綠化養護專項基金,制定出臺零散綠化區域管理辦法和重點綠化工程林木資源撫育養護技術規程,加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造林綠化后期管護長效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促進林業生態建設健康發展。”
田明委員圍繞治理修復礦山地質環境,提出開采水平粗放、監管相對薄弱等問題,建議引入市場機制,實現投入—治理—經營的良性循環,達成政府與企業、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雙贏”。
市自然資源局局長李蘭維作出回應:包頭市自然資源局將加快推進《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加大對生產礦山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礦山企業嚴格落實“邊生產邊治理”責任;廣開渠道增加資金保障,提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社會參與度。
張銳在認真傾聽委員和部門同志的互動交流后,對委員深思熟慮提出的意見建議和“商量”味道濃厚的協商形式給予充分肯定。
包頭市政協主席楊利民在總結時強調,實施重大生態工程既是國家戰略,也是民生工程。監督式協商既要做好“商”,更要突出“督”,堅持問題導向,監督者敢于批評“挑刺”,被監督者勇于認領解決,共同為建成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貢獻智慧和力量。
(常歌 魏軍)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工程 協商 監督 生態 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