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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權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 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
(四)發展目標
到2025年,浙江省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取得明顯實質性進展。經濟發展質量效益明顯提高,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中等發達經濟體水平,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城鄉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續縮小,低收入群體增收能力和社會福利水平明顯提升,以中等收入群體為主體的橄欖型社會結構基本形成,全省居民生活品質邁上新臺階;國民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達到新高度,美麗浙江建設取得新成效,治理能力明顯提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推動共同富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框架基本建立,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經驗。
到2035年,浙江省高質量發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實現共同富裕。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收入爭取達到發達經濟體水平,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程度更高,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更加優化,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設達到更高水平,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全面提升,共同富裕的制度體系更加完善。
二、 提高發展質量效益,夯實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
(五)大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以創新型省份建設為抓手,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戰略支撐,加快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舉國體制開展科技創新的浙江路徑。實施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工程,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為率先實現共同富裕提供強勁內生動力。支持布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平臺,建設創新策源地,打造“互聯網+”、生命健康、新材料科創高地。高水平建設杭州、寧波溫州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深化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強化“云上浙江”和數字強省基礎支撐,探索消除數字鴻溝的有效路徑,保障不同群體更好共享數字紅利。暢通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通道,鼓勵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和知識產權聯盟,建設共性技術平臺。加大對科技成果應用和產業化的政策支持力度,打造輻射全國、鏈接全球的技術交易平臺。
(六)塑造產業競爭新優勢。鞏固壯大實體經濟根基,夯實共同富裕的產業基礎。加快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大力推動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推動傳統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做優做強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培育若干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打響“浙江制造”品牌。促進中小微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提升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建設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做精農業特色優勢產業和都市農業,發展智慧農業。加快服務業數字化、標準化、品牌化發展,推動現代服務業同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深度融合。暢通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渠道。
(七)提升經濟循環效率。落實構建新發展格局要求,貫通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在率先實現共同富裕進程中暢通經濟良性循環。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擴大優質產品和服務消費供給,加快線上線下消費雙向深度融合。支持適銷對路的優質外貿產品拓寬內銷渠道。加快構建現代流通體系,推動海港、陸港、空港、信息港“四港”聯動。統籌推進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聯動發展,開展首創性和差別化改革探索。暢通城鄉區域經濟循環,破除制約城鄉區域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促進城鄉一體化、區域協調發展。支持浙江發揮好各地區比較優勢,加強大灣區大花園大通道大都市區建設。更加主動對接上海、江蘇、安徽,更好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加快建設“一帶一路”重要樞紐,大力發展數字貿易、服務貿易,發展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
(八)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培育更加活躍更有創造力的市場主體,壯大共同富裕根基。高水平推動浙江杭州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規范有序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充分發揮國有經濟戰略支撐作用。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構建親清政商關系,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破除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各種壁壘,完善促進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法律環境和政策體系,建立企業減負長效機制。加快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持續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實施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堅持發展和規范并重,建立健全平臺經濟治理體系,督促平臺企業承擔質量和安全保障等責任,推動平臺經濟為高質量發展和高品質生活服務。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力度,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三、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九)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擴大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促進充分就業。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完善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多渠道靈活就業的保障制度。統籌各類職業技能培訓資金,合理安排就業補助資金,健全統籌城鄉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鼓勵返鄉入鄉創業。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幫扶困難人員就業。創造公平就業環境,率先消除戶籍、地域、身份、性別等影響就業的制度障礙,深化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動勞動者通過辛勤勞動提高生活品質。
(十)不斷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優化政府、企業、居民之間分配格局,支持企業通過提質增效拓展從業人員增收空間,合理提高勞動報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完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完善創新要素參與分配機制,支持浙江加快探索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要素價值的實現形式。拓寬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渠道,探索通過土地、資本等要素使用權、收益權增加中低收入群體要素收入。豐富居民可投資金融產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紅制度。鼓勵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計劃。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鞏固提升農村集體經濟,探索股權流轉、抵押和跨社參股等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實現新形式。立足當地特色資源推動鄉村產業發展壯大,完善利益聯結機制,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支持浙江率先建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共同富裕 發展 高質量 建設 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