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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全方位多層次提升社會救助效能顯成效
近年來,蚌埠市認真貫徹《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不斷健全組織體系,完善運行機制,強化政策落實,有力推動各項社會救助工作,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為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應有的作用。
最低生活保障實現應保盡保。開展低保對象定期復核,及時清退不符合人員和調整低保補助金額。落實分類施保,對低保對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分AB兩類按照低保標準的30%和20%增發低保資金。擴大低保保障范圍,制定因病支出型低保政策,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采取“單人戶”的方式實施低保。建立蚌埠市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開發蚌埠市社會救助綜合服務信息系統,利用數據共享嚴把審核關,實現低保業務在線審核審批。“十三五”期間,城鄉低保標準由月人均420元、200元調至660元,分別提高了57%、230%。累計救助低保對象693萬人次、發放低保資金24.4億元。
特困人員供養實現應養盡養。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制定城市特困人員供養基本生活標準,將原城市“三無人員”中符合特困供養認定條件的全部納入特困供養救助范圍。印發《關于推進特困人員供養機構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大力推動全市特困人員供養機構改革發展。固鎮縣連城鎮敬老院成功實施公建民營,有力提升了集中供養服務水平,改革經驗在全省推廣。“十三五”期間,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財政補助標準分別提高至年人均8910元、12144元,保障特困人員99萬人次、發放特困供養資金4.8億元。
臨時救助制度實現應救盡救。及時對因特殊情況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給予臨時救助,緩解其基本生活壓力。全面建立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對急難型臨時救助,積極開展“先行救助”,有效提升應急救助水平。“十三五”期間,實施困難人員臨時救助3萬人次、發放臨時救助資金7000萬元。成立全省首家社會救助類基金會(蚌埠市救急難基金會),通過“互聯網+”搭建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轉介平臺,募集資金對急難人員開展急難救助,最高救助標準為10萬元。目前,基金會共籌集善款426萬元,實施89例個案救助,支出救助資金284萬元,人均救助3.2萬元。通過創新實踐,走出了一條“政府牽頭,社會參與,基金兜底”的急難救助新路徑。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救助 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