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協商>協商建言
建言脫貧攻堅的“啄木鳥力量”
2017年4月,我參加全國政協調研組赴貴州習水等地,開展“實施精準扶貧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監督性調研。我進村入戶,走訪調查貧困戶、脫貧戶,訪問扶貧搬遷安置點,深入了解當地產業扶貧實踐,對攻克貧困的最后堡壘,有了切身感受和具體建議。
習水縣地處烏蒙山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是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2014年,習水縣有貧困鄉鎮18個,貧困村127個,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4.6萬人。實施思想脫貧“脫窮志”、易地搬遷“挪窮窩”、基礎攻堅“改窮路”、產業扶貧“調窮業”、生態扶貧“治窮坡”、醫療扶貧“醫窮病”、教育扶貧“斷窮根”、美麗鄉村“換窮貌”、社保兜底“保窮人”、黨建扶貧“強窮村”等“十面合圍”精準脫貧政策,力求使貧困戶實現“十大突破”。
我通過入戶訪談、問卷調查、抽樣分析、對比評估等專業方法確認,特色產業扶貧是穩定持續脫貧的硬招實招。通過扶持農業新型經營主體,打造“黔北麻羊”、桑木土雞、習水無公害綠色蔬菜等品牌,注重扶品牌帶龍頭,扶龍頭帶基地,扶基地帶合作社,扶合作社帶貧困戶“四扶四帶”,推廣貧困群眾“自主經營、訂單生產、入股分紅、聯合經營、創業就業”五種增收模式,我還主動聯系相關企業與新型經營主體洽談項目合作,推動增收項目落地見效。
通過調研把脈,我以為產業扶貧要堅持“長”“短”結合。統籌兼顧短期效益和長期效益,以短養長,長短結合,提高脫貧攻堅實效。在扶貧方式上,既要給貧困戶謀好長遠的“致富路”,立足資源、區位等稟賦條件,科學制定貧困地區脫貧攻堅規劃;又要給貧困戶算好短期的“經濟賬”,以短平快項目消除“插花式”貧困。抓好農民財產性增收,通過資源變資產、土地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提高農民經營性收入和資產收益;拓寬貧困戶勞務收入渠道,厚植勞務產業。
要堅持“新”“老”結合。大力培育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共同開發特色產業。政府扶貧資金要通過以獎代扶、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新型經營主體和貧困戶,更多吸納貧困人口就業增收。支持村集體牽頭組建農民合作社,扶貧項目優先由村集體和農民合作社承擔建設。推廣“產業+金融+新型經營主體+貧困戶”模式,建立利益聯系機制,使貧困戶長期受益,脫貧攻堅與全面小康兩步并作一步走。
要堅持“內”“外”結合。貧困地區實現脫貧致富,要“輸血”,更要主動“造血”,做到外部輸血與自身造血“內外結合”。要充分借助外力,大力推行定點扶貧和產業扶貧,深入開展金融扶貧,探索“特惠貸”、品牌企業資本推動等扶貧方式,引導社會資金參與脫貧,構建專項扶貧、產業扶貧、社會扶貧的“三位一體”的大扶貧格局;加快農村產權確權登記頒證,出臺農村“三權”抵押貸款辦法,開展“三權”抵押貸款試點,盤活貧困農村資產。進一步放寬對銀行不良信貸處置中涉及農村“三權”抵押物流轉的限制,促進抵押物合理流轉。組建扶貧融資擔保基金或擔保公司,專門用于扶貧貸款的擔保,由財政給予保費補貼,放大融資擔保倍數。增強貧困村鎮產業發展能力,增強貧困戶造血能力。
為此,我形成《關于立足產業扶貧、打贏精準脫貧攻堅戰的提案》,這一提案獲得國務院扶貧辦高度重視、重點督辦,被授予“全國政協第十三屆一次會議好提案”。我的提案主要包括3項建議。
第一、精準動態識別,切實解決“扶真貧、真扶貧”問題。
精準識別貧困戶要在統一標準、全面調查、嚴格程序、公正公開的基礎上,實施動態跟蹤核準,因戶因人定策,逐一分析致貧原因,號準“脈”,選好“藥方”。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短板,“精”字著力,“實”處見效。
第二、立足產業扶貧,促進貧困人口穩定增收。
搶抓外部市場,實現產業發展壯大。打造區域合作和產業承接發展平臺,通過典型引領,引導發達地區勞動密集型等產業優先向貧困地區轉移。要善于挖掘“一地一品”特色歷史文化、紅色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資源,將其轉化為特色優勢產業。依托區域特色,筑牢扶貧脫貧根基。結合鄉村振興戰略,組織專項培訓和點對點指導提高貧困群眾技能;扶貧要同扶智、扶志相結合,注重激發貧困群眾脫貧致富的內在動力和自我發展潛能。通過組織務工培訓、強化文化認同,積極為產業扶貧輸送大量本地勞動力,這不僅有利于實現農民就近就業,還能解決留守兒童、空巢老人等社會問題。對于自身脫貧動力不足的貧困群眾,應注重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用活幫扶資金,鼓勵和吸引外出務工農民以及有一定實力的志愿青年回鄉創業,推出一批愛農村、愛農民、懂農業、扎根農村、服務農民的致富帶頭人。推進產業融合,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大力推行“政府+龍頭企業+金融機構+合作社+農戶”五位一體模式,積極催生“土地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的新型經營主體,盤活土地和宅基地,加快土地流轉。挖掘整理和推廣有關產業扶貧新模式的典型案例。探索產業發展的新業態,以產業帶動項目、產品提升品牌,大力發展鄉村生態旅游,積極打造田園綜合體、特色小鎮,進一步提升產業鏈增值收益。探索農民增收新模式,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的引領示范作用,不斷完善企業與貧困戶之間的利益聯結機制,實現深度貧困地區由“輸血”向“造血”的根本性轉變。精準增加低收入者的生產性收入。通過村社內置合作互助金融,把農民組織進入村社共同體之中,形成社區型的綜合性的農民組織——內置金融村社,再把多個內置金融村社聯合起來形成內置金融村社聯合社。把扶貧資金用于內置金融村社的創建,在內置金融中設立扶貧優先股權——其收益精準扶持低收入者。
第三、加強政策協同,完善脫貧攻堅長效機制。
完善資源整合機制。動員和凝聚全社會的力量廣泛參與,增加金融資金對扶貧開發的投入力度,同時,用好管好扶貧資金,實施賬單透明化。促進扶貧資金捆綁使用,發揮金融資金的引導和協同作用。實現存量動態優化、增量傾斜聚焦。完善資金監管機制。建立扶貧資金信息化監督平臺,進一步提升監管實效。強化扶貧領域監督問責。引入社會力量,與注冊會計師等專業人士密切合作,采取“專項巡察”“重點審計”“重點鄉村解剖”“異地交叉檢查”等明察暗訪方式,對扶貧責任落實情況、扶貧干部作風情況、扶貧項目使用情況等進行全面“體檢”;進一步嚴明扶貧工作紀律,形成扶貧領域反腐“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常態化制度化,做到監督不留盲區死角、執紀“零容忍”、問責“打板子”,鐵腕懲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雁過拔毛”式腐敗,確保如期實現脫貧目標。
作為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我始終不忘自己的建言信條,不做喜鵲,不做烏鴉,只做啄木鳥。
(作者系全國政協常委、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扶貧 產業 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