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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幫我們養老?專家給出幾個“參考答案”
一面是老齡化程度加深,一面是養老護理人員短缺。誰幫我們養老?這個聽起來有些“扎心”的話題,最近在網上引起熱議。對此,記者采訪老齡問題專家,給出了一些“參考答案”。
調查顯示,我國90%的老年人傾向于居家養老。在一些地方,互助性養老,正成為居家養老的選項之一。
志愿者為高齡老人服務并存儲服務時間,年老后可享受相應時長的養老服務——作為互助性養老的一種模式,“時間銀行”已在江蘇、上海、北京等多地試點。居住環境改造、醫療康復護理服務、家政服務……這種模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滿足居家養老的基本需求。
在近日舉行的第二屆新時代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高端研討會上,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所長陳功表示,人口老齡化背景下,“時間銀行”成為匯聚社會人力資源、鼓勵全人群就近就便參與志愿服務、充分開發利用及優化配置資源的重要平臺。
在城市里,“時間銀行”“老伙伴”計劃這些互助模式行得通,而在農村,空巢、獨居老人的養老難題,能否互助解決?
通過在河北、四川、山西一些地方調研,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副部長王列軍發現,這些地方的互助性養老模式符合農村實際,而且大多數是農民自發建立的,有活力、有凝聚力。
“吃住一體”型、“管吃不管住”型、“公共文體娛樂+上門服務”型……各種類型的互助性養老模式,依托村級老年協會、依靠有威望的老人帶動組織,通過“少老人”幫“老老人”來解決“缺人”問題。
“目前來看,資金是多方籌集的,對政府的依賴度不太高,成本很低,靈活性強,而且促進形成了敬老助老孝老的良好氛圍,帶動了家庭養老。”王列軍說,政府主要發揮資金支持和宏觀指導作用,可通過購買服務引導對口社會組織積極扎根農村,來激發村莊內生活力;同時,鞏固家庭在農村養老中的基礎作用。
即便是互助性養老,也離不開市場和社會力量的參與。業內常說“做養老不賺錢”,如何增強社會各方參與養老服務業的積極性?中國人民大學醫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建議,出臺“稅費抵扣”政策促進醫康養產業升級。
“從國際經驗來看,稅費抵扣做得好,對保障民生、激發居民消費具有重要意義。”王虎峰認為,可制定老年醫養產品和服務目錄,通過稅費抵扣或直接補貼政策,刺激對目錄產品和服務的消費;實行“鏈式功能醫康養”模式,將服務內容從醫養結合延伸到老年人生活用品、其他用品等領域。
其實,不管誰幫我們養老,個人也總要為自己的老年期做點財富儲備。那么,養老金制度需要怎樣完善,個人又該如何“儲備”?
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教授董克用表示,國際上普遍選擇國家、單位、個人養老責任共擔的“三支柱”養老金模式,而我國“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一支獨大”,急需強化“第二支柱”職業養老金和“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
董克用說,“第二支柱”“第三支柱”都不是現收現付的,而是完全積累的。其中,“第三支柱”是個人主導的,通過在年輕時積累養老金,到年老時使用。“越早積累越好,因為是復利的概念,如果存40年,最后拿到的收益80%都是復利的收益。”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鄭秉文認為,中國養老金資產儲備與發達國家相差懸殊,應把“第一支柱”養老金的個人賬戶利用起來,作為夯實養老財富儲備的載體;盡快擴大“第二支柱”企業年金的參與率;盡快出臺“第三支柱”的頂層設計。
歸根結底,老齡化問題挑戰的是全齡人群,解決養老問題也需要方方面面付出努力。專家認為,應“多管齊下”,做好各項戰略和制度安排。
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黨俊武認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是一個由八個戰略支柱構成的戰略體系。覆蓋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安排體系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支柱,重點是健全完善適應老齡社會和長壽時代要求、從出生準備到身后安排的覆蓋全生命周期無縫對接的制度安排體系,包括生育制度、就業制度、退休制度、養老醫療長期照護保障制度、身后遺產和相關事務制度等,并依托這一制度安排體系健全完善相應社會服務體系。 (新華社發)
編輯:何方
關鍵詞: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