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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好善治的最后一公里
——廣東省、市、縣三級政協協商建言完善城市社區治理體系建設綜述
廣東省政協調研組在茂名市開展專題調研
廣東省、市、縣三級政協網絡議政遠程專題協商會會場
人民政協網廣東11月2日電(本報記者林儀 揭春雁 通訊員曾暉 王志)社區是城市的細胞,也是城市基層社會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提出“在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國前列”的殷殷囑托。如何激活基層細胞,共筑美好生活的基石?9月25日,在廣東省政協會議廳舉行了一場跨越省、市、縣三級政協的遠程協商會,與會者通過視頻連線協商討論,共同探尋提高基層“善治”水平的路徑。
減負:卸下“副業”,輕裝上陣
基層社區是風險防控的“網底”。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全國400多萬名社區工作者在65萬個城鄉社區開展疫情監測、出入管理、宣傳教育、環境整治、困難幫扶等工作,為疫情防控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會者認為,社區這張“網”,既有著強大黏性、韌勁,也存在不少“漏洞”。
“原來形容社區工作‘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現在大家都說‘上面千把錘,下面一根釘’,很多業務主管部門將指導簡單化為監管和考核。”深圳市政協委員、寶安區海同社會服務中心理事長蔣雷深諳社區工作的繁雜與壓力。
他反映的問題在省政協的前期調研中也較突出:有的社區服務代辦事項高達188項、“社區成為證明大本營”,有的地方對社區有二三十項考核,一些社區聘請了100多名臨工……
省民政廳廳長卓志強也坦言,社區治理工作牽涉部門多,由于缺乏統籌協調,各自為陣,重復建設、重復投入、重復考核等現象比較突出,基層負擔過重。
居委會重點任務多、臺賬留痕要求多、數據采集信息系統多,“社區已變成難堪重負的基層‘小政府’,居民自治已完全淪為‘副業’。”省政協委員、廣東金輪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譚日興建議,厘清社區居委會權責,讓群眾自治組織歸位;精簡工作臺賬,簡化社區出具證明的種類。
“應以《民法典》實施為契機,克服有關職能部門‘懶政’的習慣,清理各種附加在社區組織身上不應有的‘副業’。”省政協常委、暨南大學法學院院長朱義坤懇切地說。
廣東省民政廳、省委組織部曾在2015年印發《廣東省社區減負工作方案》,開展社區減負專項行動。卓志強表示,省民政廳將繼續理順區職能部門、街道、社區在社區治理中的權責邊界,推動工作重心和治理任務下沉的同時,實行“權隨責走、費隨事轉”。
“我們起草了《關于加強全省基層社會治理綜合網格工作指導意見》。目的就是將分散在基層的各個部門、各個管理網格集中到一張網,包括城市管理、醫療衛生、勞動保障監察、消防救援、市場監管、生態環保、服務保障等等。”省委政法委專職委員黃文平也作出回應。
“減負”不僅要從“量”上著眼,更要從“質”上下功夫。在協商會深圳會場的蔣雷建議,改變以街道辦事處和上級部門考核為主的現狀,建立以社區居民滿意度為主要衡量標準的社區治理評價體系和評價結果公開機制。
“這個講得很到位。”副省長李紅軍邊聽邊記錄,他強調社區工作要堅持以需求為導向,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這一點也成為當天會議的重要共識。
還權:從“獨角戲”到“大合唱”
自治是基層社會充滿活力的源頭。如何理順社區居委會、業委會、物業等的關系,共同把公共服務做好,實現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要靠基層黨組織來“穿針引線”。
“社區治理首先要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建引領的作用。”廣州市越秀區政協委員連漢才是廣州慶德物業董事長。他認為,社區黨組織要積極鼓勵、支持住宅小區物業企業成立黨組織并開展黨建工作,推動實現黨組織深度覆蓋;物業企業黨組織則要立足社區,聯合社區居委會、志愿組織、熱心居民等多方力量廣泛開展黨群服務,及時解決群眾困難。
調研發現,城市社區黨組織作用發揮不夠充分,由于社區黨組織統籌協調能力弱,對于社區內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等主體參與治理,缺乏有效“指揮調度”權能、“心”有余而“力”不足。“社區治理中時常是社區黨組織唱‘獨角戲’,不能有效引領各類主體‘大合唱’。”
對此,省政協調研組建議,借鑒今年疫情防控“一根指揮棒”領導的成功經驗,建立完善由省、市、縣(區)黨委統一領導,組織、政法、民政等部門分工負責的社區治理協調機制。同時,健全黨領導社區治理的工作機制,優化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功能。
省政協主席王榮指出,堅持黨建引領,不是讓黨組織大包大攬,而是推動社區黨建與社區治理深度融合,積極探索社區黨組織政治引領、組織引領、機制引領的途徑和載體,緊緊圍繞社區黨組織構建公共服務圈、群眾自治圈、社會共治圈。
“委員提出的發揮黨建優勢、健全社區供給機制、發動多元主體積極參與等建議非常準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黨組書記、副廳長趙坤表示,省住建廳目前正聯合多部門研究起草關于加強社區物業黨建工作的指導意見。“希望通過加強社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企業的互動,建立協商議事機制,促進各方溝通,減少矛盾糾紛,推動治理能力顯著提升。”
廣州市越秀區礦泉街道地處交通要道,人員往來復雜。省政協調研組實地調研的第一站就來到了這里。越秀區政協委員,礦泉街道辦事處主任何巍認為,在基層治理中開展議事協商應成為調動居民參與的重要抓手,有效推動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
“要擺脫刻板僵化的‘自上而下’社區參與模式,將社區權力下放給居民。”九三學社廣東省委會專職副主委黃驚雷建議,推動城市社區參與由“社區主導”轉變為“居民為本”,改變城市居民社區參與不足的問題。
如何激發居民的主體意識?黃驚雷說,可以通過建立社區設計師制度,活動設計者和受益者這樣一個雙重角色必將為培育居民主體性提供良好的社區土壤。
連漢才則建議,對熱心社區公益的居民進行表彰,激發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和自豪感,吸引更多居民發揮作用,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營造濃厚的社區氛圍。
卓志強對此表示贊同。他說,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居民自治制度,要以社區公共場所設施、居民共有物業、社區公共資金等公共利益為連接點,以直接關系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務和熱點問題為切入點,利用各種載體和形式組織居民,廣泛開展民主決策、民主協商、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推動社區形成人人參與、人人享有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社區治理需要與時俱進。”王榮表示,在一個日漸多元開放的現代社會,治理不能再沿用傳統、簡單的老思想、老方法和老經驗,必須摒棄傳統的由上而下單向度的管理思維,把工作方法和治理手段轉到現代、科學、法治的軌道上來。
對此,政協也提供了不少“實戰”經驗。近年來,廣東省基層政協涌現出各式各樣的為民協商平臺,如“有事好商量”“委員議事廳”“社區議事廳”“界別工作室”等。這些平臺緊扣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煩心事、操心事、揪心事”,組織群眾深入協商找到利益“最大公約數”,把群眾共識轉化為共為,把共建共治共享的同心圓越畫越大,有效助力了基層善治。
賦能:夯實城市社區治理“軟基建”
推動社區自治,除了“減負”“還權”,還要“賦能”。
“我們可以將社工隊伍融入到社區工作中,既可以有效滿足社區居民多元化需求,又可以增加基層一線工作人手,還體現出專業性和科學性,非常實用。”茂名市政協常委、市民政局局長馮波介紹了在工作中摸索形成的一套方法。
2017年開始,廣東省民政廳在粵東西北等經濟相對欠發達的鄉鎮、街道設立了社會工作服務站的試點,從茂名市的落地情況看,效果顯著。
馮波說,廣東社會工作事業走在全國前列,已成為一張閃亮“名片”。他建議“雙百社工計劃”實現全覆蓋進一步明確其定位,做好頂層設計,注重解決隊伍穩定問題,包括社工晉升渠道和資金來源。
此前,在廣東省政協“數字政協”平臺上,委員們也積極圍繞打造高素質專業化社區工作人才隊伍出謀劃策。省政協常委、社法委副主任劉蘭妮建議,實施社區工作領軍人才計劃,建立健全領軍人才數據庫和社區治理師資庫,建設社區工作領軍隊伍。
卓志強對此回應:力爭到2021年,全省各地級以上市全部建立社區專職工作者職業體系制度。用兩三年時間,基本建成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管理規范、素質優良的高水平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
“這次疫情讓我們看到,需要盡快確立以‘智慧城市’為基礎的城市公共領域應急管理與城市空間功能規劃,充分發揮大數據的作用,確保在各種突發狀況時,城市仍能安全并且具備快速重組和恢復生產的能力。”黃驚雷和致公黨廣東省委會專職副主委黃小彪不約而同提出,要結合“新基建”推進老舊小區智慧化改造,實現智慧社區全覆蓋。
蔣雷對此點贊,他希望大力推動社區信息化建設,開發智能化辦公系統,形成政府管理、社區工作、居民訴求無縫銜接的信息交流網絡,實行社區統一錄入信息、各部門按需提取信息資料,促進傳統社區管理向智慧社區管理轉型。
對此,黃文平透露,廣東社區治理云平臺的建設正在論證中,未來將與“粵政易”服務平臺結合,以提高廣東省城市治理的智慧化水平。
除了人才和技術的“硬核”支持,社區文化的“軟實力”也是不可忽視的一部分。省政協的調研報告指出,廣東省社區仍是“陌生人”社區,居民參與意識薄弱,社區文化建設有待加強。
茂名市政協委員樊七妹說,現在社區活動功能普遍娛樂單一化,都是廣場舞之類。應該在服務功能上給予更多的引導。她以茂名市茂南區民政局創建的“幸福學堂”為例,建議豐富社區服務功能,建設社區文化站、圖書館、文化室、功能活動室等公共文化設施,形成結構合理、功能健全、實用高效的社區文化設施體系。
“城市社區是治理能力和體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做好這項工作需要多方的努力,衷心希望各級領導和政協委員繼續關心關注這個問題,多提意見建議,幫助我們更好地履行政府職能,共同推動廣東社區治理工作。”李紅軍的講話更加堅定了大家提高基層“善治”水平的信心。
編輯:閆春旭
關鍵詞:社區 治理 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