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詞一解丨字里行間讀懂《民法典》系列(十一)
土地承包經營權
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蓄牧業等農業生產。民法典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僅針對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設立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的性質只能是農業用地。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土地 承包經營 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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