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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天津港建設成為世界一流智慧綠色樞紐港口的相關建議
把天津港建設成為世界一流智慧綠色樞紐港口的相關建議
全國政協委員 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梁永岑
一、 背景
2019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天津港,提出“要志在萬里,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綠色港口,更好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和共建‘一帶一路’”,對天津港發展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長期以來,天津港圍繞國家核心戰略資源,京津冀及“三北”地區發展定位,積極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一帶一路’建設、雄安新區建設等重大國家戰略,認真落實國家、區域和城市發展新部署新要求,持續完善優化港口戰略方針、性質功能、發展重點、貨類結構和空間布局,全力建設世界一流綠色港口、智慧港口,陸續啟動實施智能化改造、完善集疏運體系、增加港口泊位、浚深擴容錨地、新增及改造航道、優化港城布局、改革管理體制等工作,實踐成果和發展成效走在全國前列。
但受當前疫情影響,全球各大經濟體增長出現嚴重下滑,航運市場長期深度低迷,而天津高端航運服務能力欠缺、政策開放程度和制度體系滯后、口岸競爭能力明顯不足、周邊港口同質化競爭加劇,天津港高質量發展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建議積極對標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支持提升拓展天津港國家陸海雙向開放北方主樞紐港功能和“三北”門戶地位,加快推進港航要素集聚,深化港航制度創新,優化港航發展環境,高水平建設北方國際航運核心區,推動天津港與上海港形成南北相互呼應、相互支撐的港口發展格局,助推天津自由貿易實驗區建設取得積極成果。
二、 意見建議
一是創新實施以天津港為出口裝運港的啟運港退稅政策。建議深度借鑒上海政策經驗,請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等機構支持,修訂《關于完善啟運港退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號),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離境港范圍,在原上海洋山保稅港區、上海外高橋港區基礎上,增列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為離境港,實施以天津港為出口裝運港的啟運港退稅政策,海向以啟運港口裝支線船舶為起點,陸向以內陸無水港或鐵路站點裝車為起點,即可啟動出口退稅程序。帶動環渤海內其它港口及“三北”地區貨物經天津港中轉,推動內支線運輸擴容增量,提高國際中轉比重,加快形成以天津港為中轉樞紐港、海向環渤海港口及陸向無水港喂給的中國北方集裝箱運輸網絡布局,有效遏制國內每年流失到韓國釜山、日本阪神等港口的國際集裝箱中轉箱量,服務天津港世界一流樞紐港口建設。
二是推進國際中轉集拼業務,增強天津港中轉服務能力。建議海關總署、交通部支持在天津港創新開展國際中轉集拼業務。充分借鑒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成功經驗,用足用好天津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的制度優勢,對于境外貨物經過近洋、遠洋國際航線運至天津港,與內地通過海鐵聯運、陸上運輸、沿海內支線船舶轉關至天津港的出口貨物,允許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拆箱進行分揀包裝,并根據不同目的港、不同客戶,與本地貨源一起重新裝箱后再運送出境。
對于在天津港開展國際中轉集拼業務,一是要在天津自貿試驗區內實施高度開放的國際運輸管理,支持開展中資方便旗船沿海捎帶業務,對等原則下探索外籍國際航行船舶開展以天津港為國際中轉港的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二是對于運抵天津港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中轉集拼貨物,可按照純中轉貨物進行口岸監管,只需向海關進行報備。三是允許國際中轉集拼貨物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內可與其他純中轉貨物或國內港口貨物進行國際中轉集拼。四是允許非保稅貨物以非報關方式進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與中轉貨物進行集拼、分撥后,開展實際離境出口或國際中轉集拼業務。
編輯:王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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