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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轉變
福建省政協委員鄭季武:推動“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轉變
當前福建河流治理管護工作仍有岸上源頭整治不夠徹底、環(huán)境基礎設施不夠完善、部分鄉(xiāng)(鎮(zhèn))河流管護屬地原則不夠到位、落實整改力度有待加強等問題。建議明確監(jiān)管責任,強化巡回管護,推動“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轉變;完善基礎設施,推行“以河養(yǎng)河”模式,大力發(fā)展“河長+光伏”等河道經濟,努力實現生態(tài)效益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強化分類施策,部門聯動查處,“把脈問診”及時發(fā)現河流問題,根據河流情況“對癥下藥”。(王惠兵)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鄭季武 委員 監(jiān)管 責任 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