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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呈悅:繁體字不宜也不能重回課堂
小學生在書寫漢字(來源:新華社)
12月6日,針對《關于在全國中小學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的提案》,教育部在官網做了公開答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但也要考慮到在中小學經典閱讀和書法教育中,涉及繁體字教育的有關內容。
漢字繁簡之爭由來已久,但規范漢字早已經是法定用字。近些年來,隨著國學熱興起,大量古代典籍重新翻印,有些專家學者和文化名人,再次撿起識讀繁體字的老話題。不可否認,在中國文字發展過程中,繁體字占據了相當長的時間。由于漢字具有象形和會意的特點,繁體字的字形無疑更豐富,“顏值”也更立體。以“愛”的繁體字“愛”來說,比簡化字多了一個“心”,似乎更能表達“愛”字的含義,彰顯漢字的魅力。對于書法愛好者來說,更多的筆畫也許有助于展現文字的“骨骼”、搭建文字的整體“框架”,從而呈現更為鮮明的書法風格。繁體字“粉絲”眾多還有一個原因,那便是古人留下經典無數,并不是每一本都被轉成簡體字,如果像專業學者一樣認識繁體字,閱讀范圍就大為擴展了。此外,由于歷史原因,港澳臺地區沿用繁體字。用繁體字書寫,在加強兩岸四地以及海外華文區溝通交流等方面也能發揮作用。
但識讀繁體字,不代表就必須進行繁體字教育。不宜以繁體字字形豐富等為由,將繁體字重新融入講堂教學。無論是從遵循歷來漢字的發展規律看,還是當今簡化漢字的應用程度看,都無需在中小學開展繁體字識讀教育。文字的出現是人類從野蠻進入文明的重要標志,而文字的演變則是人類文明順應時代發展的歷史選擇。從甲骨文、金文,到篆書,再到隸書、楷書,無不是由繁趨簡。而簡體字正是對楷書的簡化,它不僅遵循了漢字演變的規律,也讓漢字的繼承脈絡清晰延續。
要特別指出的是,當今通用的簡化字,并非一蹴而就的簡單決定,更不是甩開繁體字的再創造,而是對繁體字的科學簡化而來,是自新文化運動后,經過幾代漢字專家學者的反復論證,經過廣泛的民間意見征集篩選后,才逐步定型的。新中國成立后,在千百年來形成的簡體字基礎上,根據漢字的規律,組織全國性的討論,歷經數年,直至1956年1月才正式公布《漢字簡化方案》,并在全國推行。規范的簡化字的出現和使用,明顯降低了文字的識讀門檻,提升了老百姓的識字率、表達能力和學習效率,增強了公民學習文化的熱忱,并大大減輕了統計、刻錄、檔案等諸多領域的工作量。其后,漢字簡化還經歷多次修改和調整,終于在2000年10月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立了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定地位,明確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如此浩瀚宏偉、大有裨益的字體簡化和推廣工程,經由法律確定的漢字教育方向,豈能輕易受到撼動?顯然,不宜也不能讓繁體字重回課堂,作為普及性的教育。學生但有興趣,完全可以通過閱讀繁體字書籍以及其他途徑學習掌握,而不必通過課堂傳承。
其實,敬畏古典文化,傳承中華文明,沒有必要把眼光局限在識讀和使用繁體字上。就像教育部在回復中所說:“認識繁體字的人不經過專門的古漢語、古代文化知識等的學習、培訓,也一樣讀不懂古典詩文,不能了解中華傳統文化、知曉中國文化的由來。”如今通用的簡化字,完全無礙傳承古典文化。在國學等文化領域,繁簡可以共存;了解歷史,閱讀舊籍,讓孩子們認識一些繁體字,未嘗不可。但無論是中小學教學,還是實際運用,都大可不必棄簡從繁了。(殷呈悅)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繁體字 漢字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