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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臺公共數據開放暫行辦法
新華社上海9月25日電(記者龔雯 周琳)記者25日從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獲悉,《上海市公共數據開放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這是國內首部針對公共數據開放的地方政府規章。
公共數據開放是促進數字經濟發展、保障社會民生的重要推動力,也是推進政務公開,提升政府管理理念、實現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
辦法共8章48條,重點考慮了四個關系:開放服務和管理責任、數據開放和數據安全、國際通行原則和上海實際情況、統一平臺開放和多元合作生態,將指導上海市公共數據開放利用工作進入全新階段。
辦法在國內首次提出分級分類開放模式,對開放數據進行標準化、精細化管理,提升開放數據質量,不斷滿足社會公眾對公共數據的需求。
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陳鳴波表示,根據社會需求確定了普惠金融、交通出行、醫療健康、文化旅游4個領域作為今年的開放重點。特別在普惠金融方面,上海已經開展了8個部門和4家試點銀行間、以企業主體相關公共數據的授權開放應用試點,助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力爭今年年底見實效。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開放 數據 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