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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崢嶸歲月| 婚姻自己當家
1950年5月1日,新中國制定的第一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公布實施了。它明確規定:“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主義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
幾千年來,封建婚姻制度以夫權為中心,要求婦女恪守“三從四德”的封建禮教,把婦女壓迫在社會最底層,并剝奪男女婚姻自由。婚姻不自由是舊中國封建桎梏的一個重要表現,釀成了無數人間慘劇。婚姻法的公布實施使無數受壓迫的婦女獲得了自由和新生。
1952年11月和1953年2月,中共中央、政務院先后發出指示,要求各地開展一次貫徹婚姻法的大規模運動,1953年3月,全國開展了宣傳貫徹婚姻法運動月活動。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在全國開展了廣泛的宣傳活動。大批基層干部和積極分子,利用報紙、廣播、連環畫、幻燈、電影、戲劇等形式,在群眾中大張旗鼓地宣傳婚姻法,《小二黑結婚》《小女婿》《劉巧兒》等戲劇受到群眾的熱烈歡迎。
經過貫徹婚姻法運動,在全國大部分地區,封建婚姻制度已被摧毀,廣大群眾普遍樹立起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思想。占全國人口半數的廣大婦女從封建婚姻制度的束縛下得到解放,參加各種生產和社會活動的熱情高漲,社會地位有了很大提高。
婚姻法的頒布實施,從根本上動搖了封建婚姻制度和舊有家庭關系的根基,也從根本上觸動了舊的傳統思想觀念和倫理道德,在全社會逐步建立起新型的婚姻家庭關系,促進社會風氣發生了巨大轉變。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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