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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公司”卡瘦傳銷疑云 實際存在于多個層級
在娟子看來,卡瘦的分銷模式并不違法。“模式是傳銷模式,只不過傳銷是違法的,但是微商是合法的。”娟子說,“2019年1月1日,國家已經立法了。”娟子提到的這部“法”,是我國年初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在娟子心中,只要是立法了,便是合規了。
記者調查發現,卡瘦代理的利潤主要來源于差價、業績獎和推薦獎三個方面。
記者拿到的一份“卡瘦利潤分析”顯示,一次性以150元每盒的價格訂貨120盒可成為市代,“賣4.7個3800就回本”。“3800”也稱為大療程,一個大療程即20盒產品。一次性以100元每盒的價格訂貨1650盒產品則可成為省代。省代招省代(被招納的省代的業績算在上線中,上級省代可以利用這個獎勵返點差來賺錢)業績獎勵被標注為“主要利潤點”。
“隨時間不同,卡瘦代理的價格也在變化。”據娟子介紹,省代提貨價為100元每盒,其下級市代從省代處的提貨價則為150元每盒,每盒卡瘦產品零售價為298元。
也就是說,省代每發展一個市代,僅僅依靠差價便可以獲利6000元。此外,普通顧客一次性以每盒195元的價格拿貨20盒可成為VIP,一次性以每盒220元的價格拿貨3盒可成為會員。
業績獎,又被稱為銷售獎。據記者拿到的一份發布于2018年10月15日的省級代理銷售獎勵建議顯示,省級代理銷售獎按當月完成量分為15萬-29萬、30萬-69萬、70萬-149萬、150萬-299萬、300萬-599萬、600萬-1199萬、1200萬-2499萬以及2500萬以上八個檔次,對應獎勵分別為7%、9%、11%、13.5%、16%、18%、20%、22%。另據一份2018年10月22日的卡瘦棒市級代理銷售獎勵建議顯示,市級代理銷售獎被分為1.5萬-4.9萬、5萬以上兩個檔次,獎勵分別為9%、12%。
值得注意的是,在卡瘦的分銷系統中,同級代理之間也存在上下級的關系,銷售獎是通過這種上下級關系進行傳遞發放。卡瘦的代理可以通過招攬下級構建自己的團隊。
程雪并沒有享受到這種模式帶來的紅利。在程雪的卡瘦生涯中,她一共發展了兩名代理,一位是朋友,另一位則是同事。
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尹杰律師認為,卡瘦這種分銷模式存在傳銷的嫌疑。
“卡瘦的這種分銷方式雖然沒有達到三級以上,但從他們采用的鼓勵方式和團隊構建、銷售方式等情況來看,這種分銷方式更符合傳銷的特點。所謂的采用微商的方式,只是形式上的不同,但透過表象實際上是有可能把卡瘦的分銷方式歸為傳銷的。”尹杰說,“這種分銷方式,從表面看只有兩級,即省代和市代兩級,但實際上省代和市代上面還有超級省代一級。雖然也是省代,但實際的運作方式是省代和市代均處于超級省代管理之下。”
廣強律師事務所稅務犯罪辯護與研究中心秘書長周筱赟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處罰的對象是傳銷組織的組織者和領導者,并不處罰一般參加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認定傳銷組織的標準主要是三個特征:收取入門費、三級以上層級(包括本級)和總人數30人以上(包括組織、領導者)、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為計酬或返利依據。而其中最關鍵的是第三點。這說明刑法設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本意,是打擊將下線繳納的費用作為全部或大部的收入來源,銷售商品或服務只是幌子這樣的模式。關于卡瘦公司,如果記者調查的情況屬實,則符合傳銷組織的兩個標準,但是否符合第三個標準,還需要繳納費用及計酬、返利記錄等證據來證明。
同時,周筱赟指出:卡瘦公司所謂的“業績獎勵”,業內稱為“團隊計酬”模式。“團隊計酬”模式有可能涉嫌上述傳銷組織的第三個特征,但并不必然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如果是以銷售業績為計酬依據的“團隊計酬”,但利潤來源大部分是來自商品銷售,這是目前商品銷售的常見模式,并不是犯罪行為,也不屬于傳銷。如果是夸大產品效果和銷售人員收入,未到入罪標準,這是違反《廣告法》《食品安全法》的行為,應當由監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
“明星公司”?
真正讓程雪下定決心加入的,是因為上文中提到的這位叫“郝穎”的明星。
公開資料顯示,郝穎,1979年生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原上海韓束化妝品總經理,《非你莫屬》節目BOSS,曾在央視網擔任頻道節目總監、主持人,光線傳媒節目主持人等。現為北京卡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總裁。
工商資料顯示,卡瘦股東為向洪玖和蔣建德,并無郝穎的名字。該企業已被列入異常經營名錄。
卡瘦官網品牌簡介顯示,卡瘦品牌由中國明星企業家、中國百所高校創業導師、山西衛視《異想天開》董事團嘉賓,天津衛視《非你莫屬》BOSS團嘉賓郝穎女士創立。在官網上,卡瘦也留下了一個目標——百億企業,百年品牌。在記者拿到的視頻中,郝穎還曾向代理們表示了謀求上市的意向。
除了郝穎讓卡瘦“光環加身”,港星胡杏兒和天津衛視《非你莫屬》欄目嘉賓也在他們的宣傳中。
微信公眾號“卡瘦棒授權代理”2018年6月發布的推文《卡瘦牽手勵志女神胡杏兒》中寫道,2017年12月28日胡杏兒成為卡瘦代言人。
明星效應助推下,涌入卡瘦的代理不在少數。“她是公眾人物,作為明星,應該不會作出騙人的事情。”程雪說。
工商資料顯示,北京卡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89號院15號樓12層1502號。6月10日,新京報記者來到北京卡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實地探訪。
從走廊盡頭的辦公室內走出的兩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公司目前仍然運行如常。一名自稱“負責人”的中年男子拒絕接受記者采訪。
負責該片區的華貿中心警務站民警告訴新京報記者,之前曾接到過卡瘦公司相關報案,但是調查時并沒有聯系到公司的負責人。
7月23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再次來到北京卡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員以“領導不在單位”為由再次拒絕采訪。
“證據缺失”的維權困境
用房款還完貸款后,還剩下十萬左右,如今在家人手里。“他們不敢給我錢,害怕我又被騙了。”
程雪決定維權,她既想“為自己討個說法”,又想“給父母一個交代”。
發現并不能“輕松月入十萬”后,想要維權的卡瘦代理并不在少數,“想要個說法”成為了代理退費時的通用理由。
在卡瘦代理組建的其中一個維權微信群,一份維權材料顯示,全國已有至少337人報案。
記者通過淘寶搜索卡瘦棒發現,大量產品以極低的價格在網上拋售。其中一款寶貝顯示,“低至21元/盒”。“網上賣這么低,誰還會來跟我們買?”一位省代表示。
在維權的時候,代理卻遭遇了困境。
在最初被發展為代理時,程雪沒有簽署任何的代理協議,也并未直接將代理費和保證金支付給卡瘦公司。由于卡瘦這種特別的微商代理銷售模式,一般是支付給發展自己的人,而收到錢款的人則將錢款又往上轉移,因此現在代理要求退還代理費和保證金時,往往不知道最后收到自己費用的人是誰。另外,有一些代理支付代理費和保證金時,不僅向一個人轉款,因此在要求退費時會面臨諸多困難。
“成為卡瘦的代理后,在一個查詢代理信息的平臺中輸入身份證號便可查詢到自己的授權書,每位代理擁有唯一授權號。”張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不過,近期他卻發現自己的授權書已經“變了樣”。
新京報記者根據張先生提供的前后兩張授權書對比發現,右下角的公司名稱(“北京卡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的公章已經消失不見。
還有代理在查詢時,發現自己的卡瘦代理授權變成“維膳能量”產品的授權,不過授權號并沒有改變。
一時間,卡瘦代理的維權之路陷入了“證據缺失”的困境。
今年5月份,包括程雪的案子在內的五個卡瘦代理維權案在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一位參與庭審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
卡瘦此舉被程雪的委托律師視為一種拖延時間的手段。“提出管轄權異議是被告的權利。按照流程,當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時,法院只得暫時不審理實質問題,只能審理程序的問題。”
程雪的委托代理律師透露,在另一個卡瘦和代理上家均到庭的庭審中,卡瘦的委托律師甚至否認了和代理之間的關系,稱“并沒有任何代理,并沒有通過發展代理的方式去銷售貨物”。
截至記者發稿前,程雪案件中,法院仍未就卡瘦方面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作出裁定。
目前唯一一個進入實體審理的案件,將于7月24日在深圳開庭。“深圳案件里被告沒有卡瘦,為代理起訴其上家。該案之前上家也提了管轄權異議,但是管轄權異議被駁回。”
7月23日,新京報記者發現卡瘦官網已無法登錄。
新京報記者 李大偉 羅亦丹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明星公司”卡瘦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