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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村醫年收入應超5萬元
甘肅省衛生健康委近日印發通知,要求進一步落實好村醫待遇有關政策。通知明確,村醫收入主要由5個部分組成。服務1000人口以上的1名合格村醫,經考核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后,年收入應在5萬元以上。
通知明確,村醫收入主要由5個部分組成:一是省級定額補助。對服務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醫,省級定額補助為300元/月,對服務人口在1000人以下及少數民族地區的村醫,省級定額補助為400元/月。二是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2019年,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人均補助資金標準提高到所有常住人口60元/人/年,將村醫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任務量從原來的48%提高到60%,經考核后按照實際完成的任務量及時撥付相應補助。三是一般診療費收入。四是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補助,每名村醫每年2700元左右。五是中醫藥適宜技術治療收入。
村醫工資分為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基本工資,由鄉鎮衛生院為服務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醫按照2000元/月預支,服務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醫按照1000元/月預支。績效工資,鄉鎮衛生院根據有關要求,對村醫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質量、數量和群眾滿意度等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按月或季度發放績效工資。
編輯:劉暢
關鍵詞:村醫 補助 甘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