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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舉報重大事故隱患最高獎50萬元
新華社濟南6月1日電(記者邵琨)山東省應急廳、省財政廳制定的《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日前正式印發實施。據了解,舉報重大事故隱患、非法違法行為的,獎勵金額最高可達50萬元。
根據獎勵辦法,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下稱“舉報人”)均可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舉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同時,鼓勵生產經營建設一線的從業人員積極舉報身邊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對舉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非法違法行為,經核查屬實的,應急部門需按規定對有功的實名舉報人給予現金獎勵。
其中,舉報一般事故隱患的,獎勵500元至5000元;舉報重大事故隱患、非法違法行為的,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50%計算,最低獎勵5000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
舉報人可通過安全生產舉報投訴特服電話“12350”,或者以書信、電子郵件、微信、傳真、走訪等方式舉報。
舉報人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非法違法行為,按照屬地原則實行逐級舉報制度。縣(市、區)、設區的市應急部門無法受理或者未及時處理的,舉報人可以向省應急部門舉報。
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資金由各級財政部門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由同級應急部門按程序審核兌現,同級財政部門監督使用。
編輯:曾珂
關鍵詞:舉報重大事故隱患最高獎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