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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于民協商為民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大量決策和工作,主要發生在基層。要按照協商于民、協商為民的要求,大力發展基層協商民主,重點在基層群眾中開展協商。人民政協要積極探索、推動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努力做到協商于民、協商為民,更好地發揮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實肩負起“落實下去、凝聚起來”的政治責任。
積極探索協商議題的銜接,更多地關注基層群眾的民生問題。近年來,政協協商中的民生議題比重在不斷增加,但與基層群眾的關注點興奮點還有一定的距離感,群眾參與的積極性、廣泛性和獲得感還不夠。基層協商直接面對群眾,協商議題天然接地氣、連民心。政協要主動加強與基層群眾的聯系,建立完善議題自下而上產生機制,從民生的熱點、痛點問題中優選議題,切實聚焦群眾最急最憂最盼的問題協商議政、建言獻策。
積極探索協商方式的銜接,更好地推動政協協商向基層延伸。一是“請進來”,堅持“開門協商”,主動邀請群眾參加政協協商。二是“走出去”,推進政協協商向基層延伸。在政協組織體系中,縣級政協屬于最基層??h級政協協商向基層延伸,就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就地開展協商,有利于體察民情、反映民意,更好地維護基層群眾的利益,促進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三是“沉下去”,組織政協委員在鄉鎮街道、村莊社區、工礦企業,設立委員工作站、社情民意聯系點等,暢通渠道、收集民意、反映訴求。四是“聯起來”,充分運用互聯網,打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讓更多群眾走進政協協商,擴大政協協商參與面。
積極探索協商機制的銜接,更有效地提升政協參與基層協商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緊扣政協參與基層協商的薄弱環節,建立健全政協委員聯系服務界別群眾、組織開展協商會議和活動、協商成果評價和轉化運用等制度機制,解決政協參與基層協商隨意性大、機制不夠健全、操作不夠規范等問題,有序引導群眾參與政協協商,形成協商于民、協商為民的制度程序和參與實踐。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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