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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敏被任命為浙江省寧波市副市長
4月25日至26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十次會議。會議表決通過了修訂后的《寧波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和《寧波市河道管理條例》,批準了2019年寧波市政府債務限額和新增地方政府債券分配方案。市長裘東耀提請人事任命議案并作說明。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余紅藝出席會議并講話。
翁魯敏、王建康、王建社、俞雷、李謙及王霞惠出席會議。卞吉安、陳炳榮和周招社、戎雪海及市監委、寧波海事法院負責人列席會議。
修訂后的《寧波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回應群眾關切,設定了覆蓋生產、銷售、登記、行駛等各環節的部門監管職責,強化了通行安全和企業主體責任,體現了“過罰相當、懲教結合”。修訂后的《寧波市河道管理條例》按照行洪安全、生態安全并重原則,要求建立河道生態補水機制,并新增控制河道基本水面率等內容,進一步強化了“水岸同治”的源頭管控和系統治理。這兩個法規將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實施。
會議表決通過有關人事任免議案;決定任命沈敏為寧波市副市長,并進行了憲法宣誓。
余紅藝在會議結束時要求人大行權履職進一步“提速提質提效”。她指出,要突出“立法提速”,進一步做實開門立法。公開透明的立法進程,廣泛有序的民眾參與,是地方立法提高質量、提升效率的有效方法。要用足用好已有做法,積極探索新的途徑和方式,建立健全意見收集反饋機制,凝聚各方共識、夯實民意基礎。
要突出“監督提質”,進一步抓實調查研究。人大調研是法定職責,市縣人大聯動開展的水污染防治執法檢查、學前教育“兩條例”執法檢查、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監督,都應把調查研究作為前提和基礎,做到問題清單實、調研過程實、提出建議實、成果轉化實。要突出“履職提效”,進一步謀實代表活動。將代表活動與推動落實“六爭攻堅、三年攀高”“三服務”等中心工作結合起來,與重要立法任務、重點監督事項結合起來,為推進常委會年度工作、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匯聚力量、作出貢獻。
會議期間,還舉行了水污染防治法制講座。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寧波市 任命 沈敏 副市長 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