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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隱性歧視,先破吃虧心態
人社部、教育部等9部門2月21日聯合發布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通知提出禁止招聘環節中的就業性別歧視。各類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這些規定力圖從源頭上遏制女性就業門檻的問題。隱性歧視是就業市場的痼疾,一些企業明里暗里對女性就業設置了很高的門檻,能不用女性的就不用,能少用的盡量少用,婚還沒結,先惦記著人家何時懷孕的事,防這個防那個,吃不得一點虧。一些企業甚至對女性懷孕的權利作出限制,設置若干年里不得懷孕的霸王條款。這些情況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放開,又有了加劇,一些用人單位甚至出現了要排隊、經過批準才能懷孕的奇葩現象。
企業想方設法逃避責任,規避風險,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女性卻成了職場的犧牲品,就業機會被剝奪,她們一旦生育,前途可能受影響,原有崗位不保,被調崗、降薪,變相裁員的事也屢見不鮮。另一方面,法律雖然明確保護女性的合法權益,但是執行標準以及細節的缺失讓執行成了難題,女性不得不吃啞巴虧。對待隱性歧視,規則絕不能含糊,要不然就容易給企業空間。此次下發的通知,干脆利落地用幾個“不得”一刀切,堵住了可能的漏洞,對企業而言是重要約束,對權益受傷害的女性而言,也是有力的維權工具。
但這仍然不夠,其實相比于規定的進步,觀念的更新更重要。以前認為生育主要還是家庭的事,成本理應由家庭承擔,在這種觀念的支配下,不管是企業還是社會,對生育的投入都是嚴重不足的。用人單位總是以吃虧的心態面對女性就業帶來的各種問題。生育成本的高企、用人單位的刁難、就業環境的不友好讓不少家庭對生育問題望而卻步,已經影響到年輕一代的生育意愿,成了比較嚴重的社會問題。這就需要建立起一種社會、企業、家庭分擔成本的機制。納入醫保、生育補助是一種分擔方式,增加產假哺乳假天數也是一種分擔,企業在這樣的社會責任面前,應該有高度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從長遠看,良好充足的人力資源,受益的是整個就業環境,用人單位也同樣是最終受益者。
要看到與家庭巨大的支出相比,用人單位所承擔的成本是有限的,也是可以承擔的。規定只是在為女性權益兜底,是底線,而解開女性就業的更多無形的枷鎖,進而出現鼓勵甚至獎勵的氛圍,還需要觀念轉變的支撐。
另一方面,在一些特殊行業,問題可能要嚴重一點,企業面對的壓力可能更重一點,這就需要社會資源及時補位,國家完全可以通過一些財政、稅收措施,如對招用女職工較多的企業進行減稅,或對他們給予一定的補貼等政策找回平衡。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女性 企業 生育 隱性 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