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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榮委員:面對疫苗不良反應不能因噎廢食
全國政協委員米榮,是一名兒科醫生。
去年11月30日,米榮參加了全國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主持召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草案送審稿)》征求意見座談會。這次座談會上的建議和思考,也成為今年全國兩會上她將繼續關注的話題內容。
疫苗對兒童人群的保護性毋庸置疑
之所以將再次建言疫苗的使用和管理,與米榮的職業有關。
從事兒科臨床工作20余年,米榮一直致力于小嬰兒、新生兒感染性疾病的研究。特別是近年來,對嬰兒、新生兒百日咳感染狀況做了深入研究,相關研究也獲得了北京市科委及國家重點實驗室課題資助。
“我們對嬰幼兒感染百日咳狀況的項目研究,得出了一個明確的結論,就是伴隨著百日咳疫苗的使用,我國的百日咳發病率、死亡率都得到了極大降低。近年來隨著研究的開展,發現國內百日咳病例增多,但與國際上出現的‘百日咳再現,百日咳爆發’趨勢是一致的。總體上講,我國百日咳報告病例數少于國外,且我們研究發現未接受百日咳疫苗及未完全免疫的嬰兒,是百日咳感染的高危人群,這些人群的發病率高,重癥多,死亡率高。”米榮強調。
不只是百日咳,中國極大地降低了“脊髓灰質炎和新生兒破傷風”的發病,乙肝病毒母嬰傳播也得到了良好控制,實際上也主要是得益于疫苗的使用。
但不可否認,在疫苗的生產和使用過程中,確實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疫苗的產品質量問題,比如生產過程或者冷鏈運輸過程出現問題,可能導致疫苗效價不足或無效,進而導致疫苗保護性不足;另一方面,則是媒體近年來對疫苗受種者發生異常反應的報道。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上述兩種狀況不能畫等號,也需要采取不同的處理措施。疫苗的產品質量問題,需要補種合格疫苗以獲得對于傳染病的預防免疫能力;疫苗接種的異常反應,則需要及時上報并開展調查,確認后履行相應的補償責任。”在米榮看來,媒體對于疫苗異常反應個體的關注,可以推進或者完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個體的鑒定和賠償機制建立,“但預防接種的異常反應卻不能完全避免。”
這是因為,接種疫苗對人體來說是一種外來刺激。因個人體質不同,合格疫苗在人體接種后,也一般會引起不同程度的局部或全身反應,某些情況下會出現暈厥等,但是這些異常反應發生的概率較低。因此,世界衛生組織鼓勵并支持全球各國通過接種疫苗來預防疾病。
科學認識疫苗才能有效保障健康
“在查閱媒體對疫苗使用相關問題的報道時我們發現,輿論所反映出的公眾對疫苗的認識與事實還存在一定的偏差。比如,關于不正確儲存或過期的疫苗,世界衛生組織曾明確指出,這些疫苗幾乎不會引起毒性反應,疫苗安全風險非常低。接種這些效價降低或者無效的疫苗之后,兒童面臨的風險在于缺乏對疾病的預防能力,這也是接種疫苗的目的。但部分媒體因為對疫苗認識不足,在報道相應問題時往往夾雜了主觀情緒,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眾對疫苗的信任度。”米榮坦言,這種狀況,也是她持續關注并建言疫苗使用的原因之一。
實際上,發達國家比如美國及英國,也曾出現過因為對疫苗認識的局限性而導致公眾對疫苗的信任度下降的事件,甚至還出現了“反疫苗運動”。但在“反疫苗運動”之后,又都出現了某種傳染病的暴發及流行,影響了人群健康。
“因此,我們需要明白,問題疫苗不等于疫苗本身的副作用,疫苗不良反應不能用不打疫苗來解決。國家在推進疫苗使用和立法的過程中,也應當積極科普,引導輿論和民眾科學、正確地認識疫苗,這樣才能保障疫苗的戰略性及公益性不受影響。”米榮強調。
關于疫苗的使用,米榮還表示,目前我國對疫苗接種后的不良反應還缺乏統一的診斷標準。受此影響,在一些情況下,疫苗接種與不良事件之間的因果關系也難以明確。這既是目前美國疫苗不良事件報告中的局限性,也是困擾我國疫苗不良事件監測的關鍵問題。
“因此建議我國學術研究者、政府機構、疫苗供應商應通力合作,盡早將預防接種不良事件的相關定義、分類、判定標準、因果評價標準等,以法律法規形式規范下來,使得預防接種不良事件評價技術規范制度化、規范化,確保公共衛生和預防接種的安全性。”米榮最后表示。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米榮 委員 疫苗 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