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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干意見
六、 完善鄉村治理機制,保持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一)增強鄉村治理能力。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發揮群眾參與治理主體作用。開展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和鄉村治理示范村鎮創建。加強自治組織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健全村級議事協商制度,推進村級事務公開,加強村級權力有效監督。指導農村普遍制定或修訂村規民約。推進農村基層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加強農業綜合執法。
(二)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引導農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鞏固黨在農村的思想陣地。加強宣傳教育,做好農民群眾的思想工作,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引導農民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開展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試點,抓好縣級融媒體中心建設。深化拓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推出一批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示范縣、文明村鎮、最美家庭,挖掘和樹立道德榜樣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支持建設文化禮堂、文化廣場等設施,培育特色文化村鎮、村寨。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工作,引導和鼓勵農村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采取約束性強的措施,對婚喪陋習、天價彩禮、孝道式微、老無所養等不良社會風氣進行治理。
(三)持續推進平安鄉村建設。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嚴厲打擊農村黑惡勢力,杜絕“村霸”等黑惡勢力對基層政權的侵蝕。嚴厲打擊敵對勢力、邪教組織、非法宗教活動向農村地區的滲透。推進紀檢監察工作向基層延伸,堅決查處發生在農民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深化拓展網格化服務管理,整合配優基層一線平安建設力量,把更多資源、服務、管理放到農村社區。加強鄉村交通、消防、公共衛生、食品藥品安全、地質災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發領域隱患排查和專項治理。加快建設信息化、智能化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繼續推進農村“雪亮工程”建設。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農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化解機制,提高服務群眾、維護穩定的能力和水平。
七、 發揮農村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全面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
(一)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抓實建強農村基層黨組織,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持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體系建設。增加先進支部、提升中間支部、整頓后進支部,以縣為單位對軟弱渙散村黨組織“一村一策”逐個整頓。對村“兩委”換屆進行一次“回頭看”,堅決把受過刑事處罰、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惡等問題的村“兩委”班子成員清理出去。實施村黨組織帶頭人整體優化提升行動,配齊配強班子。全面落實村黨組織書記縣級黨委備案管理制度。建立第一書記派駐長效工作機制,全面向貧困村、軟弱渙散村和集體經濟空殼村派出第一書記,并向鄉村振興任務重的村拓展。加大從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伍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優秀黨員中培養選拔村黨組織書記力度。健全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考錄鄉鎮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的常態化機制。落實村黨組織5年任期規定,推動全國村“兩委”換屆與縣鄉換屆同步進行。優化農村黨員隊伍結構,加大從青年農民、農村外出務工人員中發展黨員力度。健全縣級黨委抓鄉促村責任制,縣鄉黨委要定期排查并及時解決基層組織建設突出問題。加強和改善村黨組織對村級各類組織的領導,健全以黨組織為領導的村級組織體系。全面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委會主任,推行村“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提高村委會成員和村民代表中黨員的比例。加強黨支部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健全村級重要事項、重大問題由村黨組織研究討論機制。
(二)發揮村級各類組織作用。理清村級各類組織功能定位,實現各類基層組織按需設置、按職履責、有人辦事、有章理事。村民委員會要履行好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功能,增強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能力。全面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發揮在村務決策和公開、財產管理、工程項目建設、惠農政策措施落實等事項上的監督作用。強化集體經濟組織服務功能,發揮在管理集體資產、合理開發集體資源、服務集體成員等方面的作用。發揮農村社會組織在服務農民、樹立新風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三)強化村級組織服務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級組織建設、有利于服務群眾的原則,將適合村級組織代辦或承接的工作事項交由村級組織,并保障必要工作條件。規范村級組織協助政府工作事項,防止隨意增加村級組織工作負擔。統籌鄉鎮站所改革,強化鄉鎮為農服務體系建設,確保鄉鎮有隊伍、有資源為農服務。
(四)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制度,全面落實村干部報酬待遇和村級組織辦公經費,建立正常增長機制,保障村級公共服務運行維護等其他必要支出。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作為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的重要舉措,加大政策扶持和統籌推進力度,因地制宜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增強村級組織自我保障和服務農民能力。
八、 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落實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總方針
(一)強化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的制度保障。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農村工作機制,制定落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責任的實施細則,嚴格督查考核。加強鄉村振興統計監測工作。2019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要結合本地實際,出臺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績考核意見,并加強考核結果應用。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梳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完成的硬任務,強化工作舉措,確保2020年圓滿完成各項任務。
(二)牢固樹立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政策導向。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把落實“四個優先”的要求作為做好“三農”工作的頭等大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政績考核聯系到一起,層層落實責任。優先考慮“三農”干部配備,把優秀干部充實到“三農”戰線,把精銳力量充實到基層一線,注重選拔熟悉“三農”工作的干部充實地方各級黨政班子。優先滿足“三農”發展要素配置,堅決破除妨礙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的體制機制壁壘,改變農村要素單向流出格局,推動資源要素向農村流動。優先保障“三農”資金投入,堅持把農業農村作為財政優先保障領域和金融優先服務領域,公共財政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縣域新增貸款主要用于支持鄉村振興。地方政府債券資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村莊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領域。優先安排農村公共服務,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并軌,實現從形式上的普惠向實質上的公平轉變。完善落實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頂層設計,抓緊研究出臺指導意見和具體實施辦法。
(三)培養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建立“三農”工作干部隊伍培養、配備、管理、使用機制,落實關愛激勵政策。引導教育“三農”干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倡導求真務實精神,密切與群眾聯系,加深對農民感情。堅決糾正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清理規范各類檢查評比、考核督導事項,切實解決基層疲于迎評迎檢問題,讓基層干部把精力集中到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上來。把鄉村人才納入各級人才培養計劃予以重點支持。建立縣域人才統籌使用制度和鄉村人才定向委托培養制度,探索通過崗編適度分離、在崗學歷教育、創新職稱評定等多種方式,引導各類人才投身鄉村振興。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各類人才給予表彰和獎勵。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大力發展面向鄉村需求的職業教育,加強高等學校涉農專業建設。抓緊出臺培養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三農”工作隊伍的政策意見。
(四)發揮好農民主體作用。加強制度建設、政策激勵、教育引導,把發動群眾、組織群眾、服務群眾貫穿鄉村振興全過程,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弘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精神,激發和調動農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發揮政府投資的帶動作用,通過民辦公助、籌資籌勞、以獎代補、以工代賑等形式,引導和支持村集體和農民自主組織實施或參與直接受益的村莊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加強籌資籌勞使用監管,防止增加農民負擔。出臺村莊建設項目簡易審批辦法,規范和縮小招投標適用范圍,讓農民更多參與并從中獲益。
當前,做好“三農”工作意義重大、任務艱巨、要求迫切,除上述8個方面工作之外,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其他各項工作必須久久為功、狠抓落實、務求實效。
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銳意進取、攻堅克難、扎實工作,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進鄉村全面振興作出新的貢獻。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脫貧 扶貧 攻堅 工作 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