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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重點監查明示或暗示保健品防病或治療行為
新京報訊 (記者閻俠 楊礪)12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電話營銷行為管理的公告稱,保健食品經營者以電話形式進行保健食品營銷和宣傳時,應當真實、合法,不得作虛假或者誤導性宣傳等,同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重點加強保健食品虛假宣傳、明示或暗示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等行為的監督檢查。
電銷保健品不得虛假宣傳
市場監管總局公告稱,根據工信部、市場監管總局等13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整治騷擾電話專項行動方案》,自2018年7月起,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為期一年半的綜合整治騷擾電話專項行動。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要按照《行動方案》要求,認真開展電話營銷行為自查自糾。保健食品經營者以電話形式進行保健食品營銷和宣傳時,應當真實、合法,不得作虛假或者誤導性宣傳;不得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不得利用國家機關、醫療單位、學術機構、行業組織的名義,或者以專家、醫務人員和消費者的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不得虛構保健食品監制、出品、推薦單位信息。電話營銷的保健食品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要求,不得在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中夸大功能范圍,進行虛假宣傳。
市場監管總局還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把電話營銷列入保健食品日常監督管理重要內容,督促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規范電話營銷行為。重點加強保健食品虛假宣傳、明示或暗示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等行為的監督檢查。加強征信管理,建立信用檔案,根據電話營銷監測和消費者投訴等情況,把有重大違規行為的保健食品電話營銷舉辦者、品種納入監管“黑名單”,相關行政處罰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
對于消費者如何投訴,市場監管總局表示,消費者發現保健食品違法違規電話營銷行為的,可撥打12315進行投訴。鼓勵各級保健食品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自律作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保健品違規宣傳不鮮見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12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曾公布10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典型案件。
據市場監管總局的公告,國務院食安辦、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工信部、公安部、商務部等部門,持續推進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各地查處了一系列違法案件。截至2018年10月底,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查處違法案件4.9萬件,貨值金額17.1億元,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分子8900人。
在這10起典型案件中,有一起為保健食品虛假廣告宣傳案。2017年年底,四川省瀘州市納溪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獲該區鄔龍門市部違法發布保健食品虛假廣告宣傳案。當事人虛假宣稱伊路健牌蜂膠等保健食品膠囊可治愈胃炎、高血壓、糖尿病、胰腺炎、腦溢血、腦梗塞、肺氣腫、坐骨神經炎及癌癥等。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該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對當事人罰款15萬元。
更早之前,市場監管總局在10月24日公布的7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典型案件中,有三起保健食品案,分別是浙江溫州德馬康之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違法經營保健食品案、山西晉城誠誠保健品店經營非法添加藥品的假冒保健食品案、四川資陽馬某等人假冒新聞報社的名義從事保健食品虛假宣傳案。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保健食品 監管 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