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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博藏宋無款《白蓮社圖》不可歸于“張激”名下
前不久在遼寧省博物館新繪畫館“中國古代繪畫”中展出了一卷古代紙本水墨人物故事畫,全圖共分八段,主要描繪了經筵會講、金像贊佛、箋經校義三個情節,講的是東晉元興年間,高僧惠遠在廬山東林寺同18位賢士建白蓮社專修凈土法門,并與陸修靜、陶淵明、謝靈運相善故事——它就是《白蓮社圖》。
這卷流傳有序的作品在展覽中被標為宋代張激所繪,然而畫圖中并沒有作者款識。
此前根據卷尾張激、趙德麟的題跋曾有人判定其為宋代大畫家李公麟所作。建國初期,張珩在《木雁齋書畫鑒賞筆記·卷四》記述此畫作者并非李公麟;后又出現旅美學者何惠鑒的“皆以別無佐證,聊存此以備一說”的假設,即認為此或為張激所畫。而后便有人把此畫定為張激所畫。“澎湃新聞·古代藝術”持刊發遼寧博物館研究館員黃偉利就此考證的專文,他認為,持此畫是張激所繪的論點實有待商榷,“其實經過幾十年前兩次全國書畫鑒定組的鑒定,在各位前輩鑒定家充分論證的基礎之上,此《白蓮社圖》卷已經確認為北宋末期的無款畫作。”
《白蓮社圖》局部
遼寧博物館此次展覽中的《白蓮社圖》說明
遞經歷史長河的顛簸,能夠流傳下來的中國歷代精品畫作實在是太少了,能夠具有代表意義的經典作品更是少之又少。然而,就是在這樣稀少的存世中,由于歷史流傳過程中的多重復雜因素,還是有些精品杰作尚未閃耀出經典的光輝。正在遼寧省博物館新近開放的繪畫館中展出的宋無款《白蓮社圖》卷,就是這樣一卷尚未被充分認知的水墨人物故事畫杰作。水墨的表現技法在中國畫的發展過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崇高地位,幾乎可以說是文人畫的命根子。那么,此《白蓮社圖》卷的珍貴性恰恰就在于是純以水墨為表現形式的早期作品,不僅成熟,而且異常的精彩。
《白蓮社圖》局部
純以水墨為表現形式的繪畫在中國美術史研究中通常被認為是文人畫的興起,發端于北宋晚期,當時的代表人物是李公麟(1049-1106),他的畫作被稱為“白描”。根據此《白蓮社圖》卷的整體特征,可以確認是在北宋與南宋交替時期創作完成的,比李公麟活動的年代稍晚一些,且筆墨表現風格有明顯的不同,其主要特征是筆墨表現更加豐富多彩,任務的線條與神態更加靈動起來。這是在李公麟白描畫法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水墨畫新風格,堪可稱為代表南北宋交替時期水墨藝術發展成就的經典之作。然而,此作的經典意義至今卻仍然深陷在所謂作者“名頭”誤區之中,而難以被深入的研究與欣賞。
《白蓮社圖》前段
我們先來看看此無款《白蓮社圖》卷在古代,怎樣被變成了“李公麟”。全卷現在仍然完好地保存著清宮裝裱的原狀,卷中從首至尾除鈐有多方清宮藏印以外,還有多枚清初著名收藏家梁清標的收藏印分布于卷中前后,每紙間的接縫處多數有梁清標鈐騎縫印。于此,梁清標收藏與入宮后的狀況,基本可以分辨清楚。畫心后部下角處存有宋朱文半印,足以證明此畫是從宋代流傳下來的。將此畫指向了“李公麟”的說法,就在題跋部分前兩紙中,李德素的隸書題跋開頭便道:“白蓮社圖,熙寧中龍眠李公麟伯時所作也。即云松泉石,遂為道場,不以屋室礙所見也,……。”其后范惇題詩一首,下面又潦草補題:“紹興己卯(1159)八月既望。后二年再得張、趙二公跋尾書于后。 ”
《白蓮社圖》的范惇題詩
《白蓮社圖》局部
張激第一跋的意思是,大觀三年(1109)借到前面李德素白蓮社圖記并摹下來,還特別說明李公麟、李德素都是他舅。趙德麟的跋題于政和丙申(1116)二月十七日,說的是白蓮結社以后的狀況,其間在“社圖”處有刮涂,而“橫披小軸”也與此卷不能相合。其后緊接著有張激第二跋:“是年冬,傳此本于趙元尗。投子山叟張激書。”這兩紙題跋內容的中心意思是,一、畫是李公麟作的,二、跋是可靠的。但是,將《白蓮社圖記》與畫面對照,其開頭“挈經乘馬以入者,謝康樂靈運也。藍輿而出隨以酒者,陶淵明也……。”的記述就不能與畫面相合,后面的順序也有多處不合,明顯記的不是此卷畫,《白蓮社圖記》兩側尚存的宋朱文半印也足以證明此記是后拼進來了的。盡管這兩紙題跋存在著多項可疑之處,但是,在清宮入藏時,還是根據這些題跋將此《白蓮社圖》卷著錄在了李公麟名下。所謂“李公麟作《白蓮社圖》卷”,大體就是這么來的。
《白蓮社圖》卷后的題跋
《白蓮社圖》卷后的張激題跋
排除李公麟所作的鑒定意見,1963年就登記在了遼寧省博物館的文物收藏卡片上:“中央書畫鑒定小組鑒定意見:宋人無款《白蓮社圖》卷”。具體情形在張珩先生的《木雁齋書畫鑒賞筆記·卷四》(上海書畫出版社2015年5月版)中有記:“宋人《蓮社圖》,白宋紙本,十三接,高 公分,總長八四九。 公分。水墨畫。此圖《秘殿珠林續編》著錄,以為李公麟作,近時一致以為非伯時手,已無異辭。而徐邦達、楊仁愷據張激跋定為即出投子手筆,余亦未敢贊同。然此卷樹石、人物畫法,雖未是第一流,作手要非反響,其為北宋末或南宋初人所作,固無疑義,不必定指為誰也。按:《白蓮社圖》舊本有謝靈運張蓋入山及陶潛籃輿攜酒二段,此卷無之。以卷前紙特短,且畫意未全,當已佚失,非故欲存十六賢耳。”其后還記有關于對張激題跋分歧:“跋紙二,宋黃紙本,高同,長 公分。張激跋二則皆隸書,趙跋行書。此跋今為主要分歧之點。謝稚柳以為張趙二跋系從他卷移來,與此卷無涉。徐邦達、楊仁愷以為此卷即張激所作。余據范惇記語,以為跋固與卷無涉,乃范氏錄入者。今并記諸說俟考。”由此得知,當時,徐邦達先生和楊仁愷先生曾據張激題跋提出過“張激所作”的意見,但張珩先生和謝稚柳先生認為此跋是從他卷移來的,與此卷無關,也不可能是張激作的。此后,再也沒有見過徐先生和楊先生有關張激所作的論述。
《白蓮社圖》中段
我本人隨楊先生參加全國古代書畫鑒定組工作多年,從沒聽楊先生說過這樣的觀點,特別是1988年7月全國古代書畫鑒定組再次來遼博鑒定此卷時,楊先生和當時在場的謝稚柳先生、劉九庵先生、傅熹年先生一起都認同是北宋末南宋初年佚名畫作。倒是對題跋提出疑問較多,楊先生對范惇潦草補題部分有疑問,傅先生認為范惇的跋是抄錄的,趙德麟題跋中有剝去的字,此跋要進一步研究。在上次全國鑒定的基礎上,各位老先生一同對此卷做了進一步的探討,本著為以后研究留有余地的原則,大家一致同意定在北宋末期為妥,圖名保持舊藏的慣例,以免錯亂。
《白蓮社圖》局部
《白蓮社圖》局部
不想,在此后不太長的時間里,錯亂還是發生了。緣起旅美學者何惠鑒先生于1987年9月在《上海博物館集刊》第四期發表的《澹巖居士張澂考略并論<摹周文矩宮中圖卷>跋后之“軍司馬印”及其偽印》一文,何先生文中推測張澂大概在1100年后至1106年做監察御史時,可能追隨其舅父李公麟六年,受到了書畫的熏陶。又因遼寧省博物館藏《白蓮社圖》卷中的題跋,順帶推測張澂可能還有一個兄弟張激,也從舅父游,但是,明確說明:“皆以別無佐證,聊存此以備一說。”于是,有非書畫研究者借題發揮,將何先生研究張澂過程中的一個假定,用來作為確定張激就是《白蓮社圖》卷作者的證據,在仍然沒有其他“佐證”情況下,將張激與張澂直接拉為兄弟,又引卷中張激題跋可能引起的歧義,就直接給此宋無款《白蓮社圖》卷按上了張激的作者名字,編入館內職工集體編寫的《遼寧省博物藏書畫著錄·繪畫卷》中。于是,這個說法就傳開了,愈演愈烈!
《遼寧省博物藏書畫著錄·繪畫卷》
《白蓮社圖》卷后的題跋
全國書畫鑒定組的楊仁愷先生與謝稚柳等在鑒定古書畫
綜上所述,經過前后兩次全國書畫鑒定組的鑒定,在各位前輩鑒定家充分論證的基礎之上,此《白蓮社圖》卷已經確認為北宋末期的無款畫作,其論證過程以及結論在張珩《木雁齋書畫鑒賞筆記·卷四》以及全國古代書畫鑒定組編《中國古代書畫鑒定圖目·十五卷》(文物出版社1996年2月版)已經記載的十分明確。即便無懼權威,也請移尊大駕,去展廳實查一下,那拼接、涂改、前后作晃證據就擺在那里,再請將“張激”的隸書,與前面“他舅”隸書對比一下,那能是一個家學傳承嗎?此前的“李公麟”已經讓相關書畫的遞藏與研究很無奈了,此宋無款《白蓮社圖》卷真不能再歸到“張激”的名下了!
《白蓮社圖》后段
編輯:楊嵐
關鍵詞:白蓮社圖 張激 先生 書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