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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你的評價、晉升、工資制度發生重大變化!
清理職稱評審、人員績效考核等活動中的“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做法;開展縣以下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試點;啟動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改革,允許績效工資水平動態調整……
近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職稱評審、晉升、工資制度啟動了新的改革,讓人才評價更加科學、拓展職業發展空間、激發職工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10月23日,科技部、教育部、人社部、中科院和中國工程院聯合發布《關于開展清理“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專項行動的通知》,決定開展清理“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以下簡稱“四唯”)專項行動。
《通知》明確了涉及“四唯”做法的具體清理范圍:
1. 科技部:重點清理科技計劃項目、人才項目、基地建設、機構評估、國家科學技術獎勵以及所屬事業單位職稱評審、人員績效考核等活動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2. 教育部:重點清理學科評估、“雙一流”建設、基地建設、成果獎勵、人才項目等活動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導和督促所屬高校清理內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3.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重點清理人才項目、職稱評審等活動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4. 中科院:重點清理院士增選、戰略性先導科技專項經費、院所評估、人才項目等活動中涉及“四唯”的做法;指導和督促所屬科研院所清理內部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5. 工程院:重點清理院士增選等活動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6. 自然科學基金委:重點清理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7. 中國科協:重點清理院士推薦、人才項目等活動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8. 行業主管部門:重點清理機構評估、人才項目和人員考核等活動中“四唯”的做法。
9. 地方相關部門:組織清理地方科技計劃項目、人才項目、基地建設、機構評估、科技獎勵評審、學科評估、職稱評審以及主管部門對下屬單位開展績效考核等活動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召開第三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開展縣以下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會議指出,開展縣以下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試點,要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保持現有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崗位等級設置和晉升制度不變,改造現有職員等級,建立主要體現德才素質、個人資歷、工作實績的職員等級晉升制度,拓展基層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業發展空間。
目前,事業單位崗位分別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崗位三種類別,專業技術和工勤崗位的晉升渠道已經相對成熟,但管理崗位受限于單位級別等因素,晉升渠道比較狹窄。
人社部2016年7月1日印發的《關于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提出,建立縣鄉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
2017年,廈門啟動試點推行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職員制改革和管理崗位晉升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難點,整個改革涉及當事單位和諸多管理部門。
據甘肅省人社廳消息,甘肅省2018年將建立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我國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實行的是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制度,事業單位發放多少工資不能自己確定。這在一定程度上縮小了不合理收入差距,但也制約了部分事業單位制定科學的激勵機制。
近期,重慶、浙江、山西、江西、上海等地啟動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改革,例如允許事業單位人員績效工資水平動態調整,擴大事業單位的內部分配自主權。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評價 晉升 工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