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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實行醫師超量開藥提醒制
記者陸繼才9月26日從昆明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獲悉,該院近日接到云南省醫保中心通知,從10月1日起,云南省將實行醫師累計超量開藥處方信息系統提醒制度,參保人每次開藥原則上不得超過30天用量。從2019年1月1日起,省醫保結算信息系統將對累計超量開藥按自費處理。
云南省醫保中心負責人解釋,對醫師累計超量開藥處方進行信息系統提醒,是為了讓醫師全面掌握患者歷史就醫記錄,保證合理、安全用藥。避免醫師在對患者既往就醫開藥情況不知情下重復開藥、超量開藥,造成醫藥資源浪費和醫保基金流失。該負責人解釋,醫保系統將按照藥品說明書允許的最大服用量進行超量提醒,并非限制醫師開藥和患者服藥。
該負責人表示,省醫保中心將處方最大開藥量延長到30天,以方便患者開藥。參保患者可提前開藥,只要既往開藥剩余量加本次開藥量合計不超過37天服用量,均不作累計超量開藥提醒。醫保信息系統對參保人在所有定點醫療機構開藥量均做統計,并將就醫記錄推送給醫師作為開藥參考。凡是出現累計超量開藥的處方,系統會自動提醒醫師超量開藥的數量。醫師根據提醒向患者做出解釋并修改處方,以避免出現超量開藥。
編輯:趙彥
關鍵詞:云南 醫師超量開藥提醒制